倒数第一衡量工作折射负激励的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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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11:47 红网 | |||||||||
一次会议上,石家庄市某区一位负责人为自己的辖区讲情,这个月千万不要再把我们评为倒数第一了,之前我们已经有5个月因为工作没搞好排倒数第一,而我们早就订好的目标就是一年倒数第一不能超过6次。此言一出,引得列会者一阵哄笑。(1月24日新华网) “人家的目标一般都是保三争二或保二争一之类的,以倒数第一的次数来衡量工作,还是第一次见。”一位与会的干部哭笑不得地对记者说。某区何以制定“倒数第一不能超
公务员激励机制是通过利益分配调动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规范公务员行为的机制。然而,目前的公务员考核存在较多缺陷,如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可比性,考核依据和标准不明确,考核程序不公开,考核方法简单化等。在实际操作中,考核往往是走过场,干好干坏一个样,以致只上不下、优不胜劣不汰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并且激励方向偏轨,不正当行为被认可。对公务员而言,受激励的行为应是有助于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然而,当一些不公正、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得到认同或受到某些领导的“欢迎”时,激励的方向便发生了偏轨。之所以出现“倒数第一不能超过6次”的目标就与公务员考核的种种弊端有关。 为此,应该加强负激励机制的建设,促使公务员激励规范化。所谓“负激励”,即反向激励,对某种行为给予否定或惩罚,使之减弱、消退。负激励是其他激励形式顺利发挥作用的保证。如行政处分既是负激励的一种方式,也是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常秩序和加强廉政建设的必要手段。目前,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这种被打了折扣的行政处分,不仅失去了惩罚和威慑作用,还挫伤了大部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当前,对后进公务员的惩戒力度明显不够。后进行为虽没有违法违纪,但其表现出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不思进取的工作作风直接导致了行政效率的低下。 从根本上讲,要杜绝把“倒数第一不能超过6次”作为考核目标,要推进横向的公众介入机制。推行横向的公众介入机制,依靠公众自由选择带来的压力来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是确立政府体制创新理念的根本保证。这样,从政府管理创新所带来的公共产品产生过程和结果方面看,可以增加公共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使公共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最有效的办法是,建立起公众评价公共产品的体系。在传统的思维观念当中,几乎是所有的人都不愿意有批评意见或反向意见,特别是对外行评论内行人们都不屑一顾,在现代社会,这是一种非常落后的意识。改变忽视效果的传统管理方式,以服务公众为目标取向,以公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估绩效的主要尺度,从而形成一个重工作结果而不是工作过程的高效率、低费用的公共管理职能。 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与制度下,最大的失误是政府自己行使管理职能,自己评估自己。这种一言堂的体制对社会是一种很大误会,不可能产生明显的评估效果,因此,现代公共管理体制下的评估制度与方法,应当是管理者与评估者之间是分开的监督制约体制。把评估判断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职能交给社会公众。这种评估制度,实际上就是由社会公众来检验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质量的高低情况,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也必须是把社会公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也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倒数第一不能超过6次”现象的出现。 (稿源:红网) (作者:朱四倍)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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