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也应具备重点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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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15:59 红网 | ||||||||
1月20日中午11时10分左右,正在建设中的南京市重点工程———南京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技馆发生特大火灾。3个小时,近3万平方米的场馆付之一炬,损失估计在1亿元以上,火灾中无人员伤亡。据透露,事故原因可能是工人焊接不慎引起的。(1月21日《新京报》) 一项省重点工程,仅因工人的一次焊接不慎,便引发了一场灭顶之灾,损失达亿元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2003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而在实践中,这些安全费用是按照工程总投资一定比例来提取的。这很容易理解,越是重大建设项目,工期越长,工作量越大,事故隐患也越多,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当然也更为巨大,因此,相应地提高安全方面的投入是应有之理。 看看南京青少年科技中心这场火灾,工人焊接不慎只是表面的原因,而潜在的原因,无外乎涉及操作人员的执业资格、操作的安全规范性以及安全监管等几个方面。而这项工程总投资达到3.5个亿,按理说在安全方面的投入不是一个小数目,倘若建设单位对安全防患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按要求提取了相关资金并合理运用,相关工作做得很到位,焊接不慎这样的微小却足以致命的失误还会轻易发生吗?即使发生还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吗? 安全重于泰山,这是一个理念,如何贯彻和执行这一理念,却是需要切实的资金投入和务实的工作态度作为保障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有关单位,在进行重点工程或是豪华工程的同时,也应追求一下“重点”或“豪华”的安全防范,这其实是即利已也利人的事情。否则,极有可能遭到“重点”的打击,按受“豪华”的损失,乃至“豪华”的痛苦。 (稿源:红网) (作者:清末明初)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