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反哺:逐步从利益分化走向利益协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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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9:02 中国青年报 | |||||||||
单士兵 “深圳不但是全省先富裕的地区,也是全国先富起来的地区。但深圳不能‘为富不仁’,条件越好越要关心困难群体,条件越好越要为全省、全国多做贡献。”日前,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在广东省人大十届三次会议深圳组讨论会上勉励全体深圳代表要以贡献大小引以为豪,反哺全省乃至全国。(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原来只是一个南海边陲小镇,上世纪80年代初还到处是一片荒凉落后的景象。随着深圳成为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这里就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试验场”和对外开放的“窗口”。从此,深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变成一个可以和世界许多城市媲美的现代化都市,深圳人也成为中国先富起来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体现。尽管我们强调,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也不是同步富裕,共同富裕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但是,当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进入“先富阶段”后,如何鼓励并推动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动后富,更需要先富者致富思源、富而思进,通过相关配套机制,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以深圳为例。无可争议,深圳的成功,是中国经济改革结出的丰硕成果。正如黄丽满所说,深圳特区是在全国各地的支持之下发展起来的。当深圳进入“先富阶段”,如何为整个中国社会发展进入更高层次的共同富裕阶段做出贡献,应该成为深圳发展的一个新课题。 其实,当深圳进入“先富阶段”,对更大范围甚至整个中国来说,就形成了一种新的利益分化格局。因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意味着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急剧变化,形成特定的利益分化。 利益分化有良性效应,比如,先富与未富之间有了利益差别,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未富地区人们的致富热情,唤醒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所必需的竞争和效率意识。但是,允许利益分化,更应该控制利益差别过度。发展的目标,应该让每个人都享受到社会成果。过度利益分化,社会财富过分集中于少数人和少数地区,是一种社会不公平,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因此,当利益分化到一定程度时,那些进入“先富阶段”的人和地区,仅仅依靠“自发吸引”来带动共同富裕,是远远不够的。 曾几何时,“深圳速度”像耀眼的闪电,照亮了改革开放的中国大地。在效率优先的原则下,深圳成为中国改革的极大受益者。现在,深圳明确提出,要反哺全省乃至全国,我觉得,这是对处于某种分化状态下的利益进行利益协调。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理解为改革的受益者对受损者进行的支持和补偿,也是对社会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用的必然选择。 我想,在越来越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先富起来的深圳主动要求反哺全省和全国,从利益分化走向利益协调,有着特定的示范意义。先富阶层和先富地区,要给予整个社会的绝不仅仅的是精神力量,而更应该时刻肩负起社会责任,让全社会都来分享改革、进步和发展的成果。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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