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观点到部门决策距离有多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10:06 中国青年报 | |||||||||
艾君 前两天,两条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婚育”的消息一正一反,让公众空欢喜一场。先有媒体报道,某部门官员范毅在一次研讨会上表示,本部门将出台的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不再提“婚育”二字,从而得出“高校不再干涉大学生婚育”的结论。但很快范毅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研讨会上的说法只是个人观点,不代表本部门的政策,不是结论
在校大学生能不能婚育?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好几年。支持者如专家学者、大学生们拿《宪法》、《婚姻法》论证:只要是符合法定结婚生育条件的中国公民,都有结婚生子的权利,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某个群体的这个权利可以被剥夺。 从范毅先生“前是后非”的态度中,我们能清晰地感到,即使在教育行政部门,也不乏有识之士,他们心里很清楚“禁止在校大学生婚育”是不适当的。但是,这最终只能成为“个人观点”。而在当下中国,官员发表“个人观点”离“公共决策”的建立和推行还有很长的距离。于是,人们见到了一个新版“皇帝的新衣”———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做,可就是不做。 其实,“知可为之而不为”的事哪只这一桩。也在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决定“乙肝病原携带者可以报考公务员”,让全国1.2亿乙肝病原携带者很高兴。然而,大家似乎忘记了这个“成绩”的得来经过了怎样的波折———从1.2亿人背着歧视的黑锅到后来的杀人案,从媒体关注到行政诉讼,从网上声讨到民间评论,废除这样的规定让公众等了多久啊。 去年“保障人权”被写进宪法,至今已快一年了。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修改对国家方方面面的影响是巨大的,它必然要求对过去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校正,必然要废止和修改许多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内容。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相关部门有积极改良的义务和责任,不必等到舆论鼎沸,更不能舆论鼎沸了还在置若罔闻推推托托。 从根本说,我们还缺乏对“置若罔闻”者的督促和惩罚机制。不过,也不必太悲观,去年年底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已经明确“任何公民都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违宪审查的要求”:对于被质疑的法规,首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如果确认违法、违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废除相应的规定,也可以要求制定机关自己改正———那么,对于类似“禁止在校大学生婚育”的规定,说不定哪天就会有公民对其提起违宪审查。 这个问题值得三思。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