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该拿多少钱 国企改革观察与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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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10:39 中华工商时报 | |||||||||
王义伟/文 这个问题将在很长的时间内,持续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因为,国资委很快就要出台关于MBO的5条标准。这5条标准中包含了离任审计、进场交易、不得向本企业借款等内容,等于宣告MBO退出历史舞台。由于对国企高管的激励机制
正所谓真理越辩越明。由郎顾案引发的关于MBO的大讨论,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下一步,关于国企高管到底该拿多少钱,是该好好讨论讨论了。 最新的、最权威的说法来自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他在1月14日的国资监管会议作总结讲话时有一段200多字的表述。这一段话,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成为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指导性原则。其中有三句话非常重要,也可以称之为三条标准。 第一条:“不能盲目与其他所有制企业攀比”。这应该是国企高管薪酬改革中最关键的一条原则。1月2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署名文章。该文发出了一个沉重的疑问:为什么自杀的都是民营企业家?文章说,近期发生的两位民营企业家自杀案件,都与企业经营有关,对企业的责任使他们无法推脱,最后选择了自杀。然而,那些面对巨额亏损的国企老总,比如中航油的陈久霖,他在面对国有上市公司5.54亿美元巨亏局面时,竟然是“纵有千千罪,我心坦然对”的潇洒心胸。究其原因,陈久霖不是民营企业家,他不需要为自己的经营失误而损失自己的财产,甚至也不需要承担什么实质性的责任。中国青年报的文章切中要害。仅从民营企业家自杀这一种案例,就足以证明国企高管的薪酬改革,绝对不能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盲目攀比。 第二条:“不能脱离职工群众”。国资委对这条原则还有补充,国企负责人的薪酬要纳入厂务公开接受监督、与职工平均收入差距要从实际出发加以控制。其中的“加以控制”道出了现实情况的严峻。解决这个问题,厂务公开怕是远远不够的,国资监管机构也应该加强考核。 第三条:“既要体现企业家的社会价值,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对这句话,恐怕很多国企高管们看中的是前半句,对后半句会不以为然。 笔者认为,除了以上3条,尚有两条标准,必须成为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条,要充分考虑部分国企高额利润的垄断因素。很多国企,比如石油企业、电信企业、公共服务企业,它们之所以赚得天文数字的利润,不是其企业高管经营管理水平如何了得,而是凭借了从行政权力转化而来的对市场的垄断。再以陈久霖为例说明,其2002年的年收入达到了490万元新币(折合人民币为2350万元),其中430万新币是企业利润提成。问题是,中航油垄断了国内航空油料的进口渠道,是铁定要赚钱的。这样的企业,换了王久霖、张久霖、赵久霖做总经理,照样赚钱。那么,陈久霖的2350万人民币的年收入公平吗?这种巨额薪酬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他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敬业精神呢? 第五条,要充分考虑国企高管的“准公务员”身份。近年来,有些国企高管,今天还是某个企业的领导人,明天就成为省部级高官。这是现阶段的中国特色,一些国企高管事实上具备等同于公务员的身份。这样的身份,至少可以保证下半生的衣食无忧。这是其他所有制企业高管不能比拟的。 以上是笔者综合出来的国企高管薪酬改革的5条参考标准。 年关马上就到,很多人都在盘点一年的进项,预测明年的收成。笔者在此特别提醒一些国企高管,在数自己钱包里的钱的时候,别忘了摸一摸胸口,感觉一下自己的良心还在不在。 如果感觉不到,请你们去参加自杀的民企老板的葬礼,请你们去走访下岗之后被迫沦为三陪女的职工,请你们参观那些80岁的老人还光着脚没鞋穿的老少边穷地区,然后,再谈你们的薪酬该拿多少。 竟然还有人说,年薪40万人民币会打击管理者的积极性。 天地良心!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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