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争辩:国资委要不要对国企进行收益收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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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 03:01 第一财经日报 | |||||||||
上海国资总量约6800亿元,其中经营性国资总量约占70%。但经营性国资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资本收益率低,收益上缴更低,国资经营收益看得见收不着;投资分布面散,结构调整任务艰巨,国有资本存量调不出流不动;预算内外两本账,国家财力集中困难,国有资产管理监不严控不住。 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钟华君在日前结束的上海“两会”上提交了一份提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早在十四届三中全会期间,已有人提出要建立独立的国资经营预算制度,将其从政府的公共预算中分离出来。但直到现在,社会公共收支与国有资产收支仍然混编在一个预算中。 “对于这个问题,业界一直存在争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FO研究中心博士后颜延认为。 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对此提案持不同看法,他表示,国有企业现在也是独立核算的,只是没在财政上单列出来而已。 针对钟华君在提案中所说的“上海国企对上海财政未上缴收益”,张军认为这种观点牵涉的只是一个角度问题。国有企业原先是统收统支的,所以不存在上缴收益的问题,后来国企分离出去,由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来监管,但国资委无权从企业收钱,国企利润实际是以税收形式上缴给国家的。“如国企税收是55%,集体企业是33%,外资企业是15%,国企同比多上缴的税收,实际就是国资收益的上缴部分。”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马国贤则认为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国资经营预算制度。他说,由于历史原因,国资管理没能从财政中独立出来,混淆了税收和国有资产收益的界限,造成财政资金与国有资本金之间相互挤占。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资进行收益收缴是合情合理的。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一位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则认为,关键是这笔钱放在国资委,还是放在企业,哪种方式能使这笔钱使用得更有效率。“落实国资收益收缴的同时,要考虑落实国资收益的再运用、再投资。” 据他透露,现在上海市的国有企业税后净利润基本是没有分配给上海市财政的,一方面是企业没有更多的收益上缴,一方面是有收益也很难收上来。 上海电气(集团)公司下属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对于一些资产质量不好的企业,别说上缴收益,不让政府补贴就算好的了。” 张军认为,如按照钟华君提案中的设想运行,国资委将变成第二财政部,现有的国企核算、税收体制也要改变。 上海国资委曾在2002年要求30多家国有企业编制预算,钟华君在提案中也认为,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和管理的实践,已为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落实国资收益收缴创造了基本条件。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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