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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雄没落看民间维权的软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12:41 北京青年报

  记者:蔡方华

  太原退休职工李卯元曾经是轰动一时的人物,几年前,他作为维权代表,带领拆迁户与开发商多方周旋,历经艰险,经过法院24次开庭审理,终于让47户拆迁居民住上了新家,但是在风光与荣誉过后,李卯元却因敲诈勒索罪于近期被一审判处7年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李卯元“敲诈”的对象就是当初涉嫌侵权的开发商,而向警方报案的也是开发商,李卯
元借以“敲诈”的把柄是开发商存在“开发手续不齐、漏缴税款”的问题,从李卯元实施“敲诈”到开发商报案,中间过去了两年。种种恩怨纠缠,让李卯元的案子显得意味深长。

  李卯元和开发商的关系原本是针尖对麦芒,在维权初期,李卯元还曾经被乱刀砍伤,那么,两者之间怎么又发生了金钱关系呢?原因在于,李卯元在维权过程中掌握了开发商的诸多问题,如果李卯元在舆情汹涌之时将这些问题公之于众,开发商很有可能遭遇灭顶之灾。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李卯元的确以手中的把柄相要挟,迫使开发商向自己支付巨额钱财,无疑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相反,如果是开发商实施“危机公关”策略,主动向李卯元支付巨额“封口费”,那么,敲诈勒索的罪名就值得商榷。李卯元获得钱财的事实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关键在于开发商的支付行为是否“被迫”,在这个环节上,现场取证是非常重要的。

  跳出官司本身来看,无论李卯元的敲诈勒索罪是否成立,我们都能清醒地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民间维权行为很容易就走入陷阱或困境,维权英雄也很难有善终。一方面,民间维权始终处于弱势,即使在某个时候占了上风,其弱势地位也不能得到根本改变,早晚还是会被强势者打翻在地;另一方面,民间维权往往带有浓厚的非理性色彩,维权英雄的法律素养也很有限,维权行为一旦失去舆论的支持,其自身的破绽就足以致命;最令人感慨的是,维权英雄经常暴露出“逐利冲动”,因而很容易被侵权者抓住软肋,进而变成对方的“盟友”,如果李卯元能够抗拒金钱的诱惑,拒绝担任开发商的“常年法律顾问”,他也就不至于走上被告席。

  从王海、李卯元等人的沉浮中,我们看到英雄维权的时代已经结束,但制度性维权的道路还很漫长。如果民间维权行为不正视自身的局限,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找到更理性的维权路径,种种矛盾和利益纷争就难得到公正的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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