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偶然的世界第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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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3日 13:46 中国经营报 | |||||||||
一个偶然的“世界第二” 作者:刘福兴 编辑:徐昙 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了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二类新药希静洛美利嗪的生产批文。洛美利嗪是一家日本药厂研制的一种最新的治疗偏头痛的药物,1999年才
对于已经很久没有推出什么“像样”产品的中国药业而言,此事最关键的兴奋点是仿制行为的获批。如果放在三五年前,洛美利嗪这样品种的出现,不会在行业内产生大的震动,事实上,中国药业在历史上创造“世界第二”的能力是举世闻名的,大名鼎鼎的西布曲明、奥美拉唑、阿奇霉素、克拉霉素都是这样的产品。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在绝大多数人看来,3年前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文本上签字的那一刻,也宣告了中国化学药业仿制国外专利药历史的终结。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喜讯带给中国化学制药工业的是一声叹息,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从今以后,以仿制为生的中国化学药业无药可仿了。虽然也有人认为“无药可仿”的说法不科学,理由是已过专利期的药物是可以随便仿制的,但谁都明白,“无药可仿”指的是无专利药可仿,仿制非专利药物和仿制专利药物的商业价值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这里面的核心问题是国家给予获得批准的仿制专利药5年时间名为监测期的保护期,在这期间,不再批准其他企业生产,而非专利药仿制则没有这样的待遇,这也正是药企不遗余力追逐专利药仿制、创造“世界第二”的根本原因。 然而,冷静下来思考,在后WTO时代,像洛美利嗪这样的“便宜”,是可遇不可求的。 据说,中国企业之所以能够成功仿制,是因为那家日本企业是在1993年以前申报的世界专利,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中国政府对1993年以前的专利是不予保护的,而且,这家日本企业也没有专门在中国申报专利。说到底,是那家日本药企的实力与能力不足以支撑它像欧美的那些跨国制药巨头们那样,在全球范围内编织保护核心竞争力的网络,否则,中国企业是没有机会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南京长澳的这个世界第二,多少有些偶然,中国药业无药可仿的形势没有丝毫改变。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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