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免征后 难题要靠制度解决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10:03 中国青年报 | |||||||||
叶檀 很少有经济政策像减免农业税这样受到衷心欢迎和全面而迅速的落实。近日,湖南、江西、青海三省宣布免征农业税。至此,中国大陆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中,已有22个宣布全面停征农业税。这距离温家宝总理一年前承诺的5年内取消农业税的目标不过一年(新华社1月17日电)。可以乐观地估计,中国农村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彻底告别农业税这一在
免除农业税的历史意义如何估量都不过分。这意味着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运行模式,以及部分仍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治理方式,已经或正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符合现代要求的中国式的公共财政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城乡居民获得大体平等的公共服务成为可能。但在憧憬这一切之前,政府还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制度措施,保证农村能够跃过免除农业税之后的两道制度性鸿沟。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4年,全国共入库税款25718亿元人民币(不含关税和农业税收),2003年农业税收入为400多亿元人民币。这说明,我国经济已成功转型到以产业与工商经济为基础,农业税的改革已有坚实的经济基础。 但经济的支撑仅提供了农业税顺利改革的外在条件,改革要彻底成功,还必须面对来自农村内部的压力。 首先,是巨额的乡镇和村级债务问题。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镇、村债务达上千亿元。以湖北襄樊市襄阳区东津镇为例,镇级负债6800万元,村组债务1.1亿元。农业税取消后,乡村财政断掉了化解债务的资金来源,也可能影响农村的公共建设。 为保证农村基层组织的稳定,中央与省区市各级政府安排了大量的转移支付资金。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510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补贴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后地方财政的负担,这可以视为长期以来对农村欠账的补偿,但这一数字相对于乡村负债总额,无异于杯水车薪。要解决农村负债与公共建设问题,政府必须出台更有力的长期的制度性措施,对农产品实行税收优惠,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减少中间层级,加大城市对农村经济的反哺力度。 其次,是乡镇干部向何处去的问题。据中国社科院调查报告的统计数据,乡镇干部7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用来抓农业税。农业税费减免后,农村基层干部面临着大批分流与福利待遇下降的局面。 媒体曾报道陕西山阳县小河口镇以镇文件方式,要求无执法权的干部下乡罚款,以增加财政收入(2004年8月10日《华商报》)。这再次证明,如果农村基层组织不改革,在农业税下降或取消后,基层干部为补偿损失,有可能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对策,这将引发严重的混乱局面。 小河口镇现象是典型的“黄宗羲定律”的表现:收税(费)人的存在成为收税(费)的理由,农民负担减而复增。要走出这一怪圈,无他,依靠的是《公务员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与完善,和公务员内部的组织管理制度,以转变农村基层公务员的职能。具体而言,乡镇公务员人数与所辖人口的比例,公务员的服务目标群体与目标任务等各个方面,应该明明白白公之于众,并使农民有权、有能力对公务员的服务质量提出质疑。 东亚韩日诸国在农村经济模式与管理模式改变之际,无不采取强有力的制度性措施,以确保转轨成功。他山之石,亦可攻玉。现在,到了我国保证农村经济顺利向市场化转轨、保证农民顺利向真正的公民身份过渡的时候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