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道德应纳入公务员考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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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10:27 新京报 | ||||||||
1月16日《新京报》社论中有一篇《公权力介入个人私德考查应慎重》,笔者读过之后实在不敢苟同,因为文中犯了个概念性错误。什么是“个人私德”?认真读过原文才发现,那只是臆造的一个词罢了,它把个人隐私和道德两个概念混淆在一起。 文中提到公务员年终考核制度有“德能勤绩”的标准,作者把其中的“德”局限在“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范围内。笔者通过一段工作实践后总结认为,标准中的“德”是一个
另外,文中还引用了“道德之为物,由于天然者半,由于人事者亦半”。这句话本身就已经陷入客观唯心主义的错误中,它把人的一半道德水平归于是上天赐予的,正如一句美丽的名言“一个人生下来如同一张白纸,他一生的画卷是由他的父母来绘制的”一样,犯了同一个错误。如果把它作为公务员可以跳出职责要求的借口是万万不能的,这样做既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更是对公众的一种不负责。 所以,对于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必须是严格的,不能等同于一名普通的社会人。 □齐志冲(北京市民)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