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旺鹿VS与狼共舞 外资狼来了我们谁怕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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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15:14 中国经济周刊 | |||||||||
★文/蔡恩泽 将外企称为“狼”,是敬畏呢,还是痛恨呢,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恐怕是二者兼而有之。既然称为狼,那么狼的凶残、狼的歹毒就不言而喻了。引狼入室,岂不是要祸国殃民了吗?这样一联想,又跟我们的民族感情相左。
于是有智商高者想出“引狼旺鹿”、“与狼共舞”的词头,从积极意义上去看待“狼”闯入我们的家园。一群鹿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晒太阳,闲情逸致,无忧无虑,但长此以往,失去了警觉,失去了顽强,机敏灵活的小鹿就会变得臃肿痴呆,不经意间就会被狼一口吃掉。假如在鹿群中放进一只狼,鹿就会在狼的追逐下东奔豕突,求生的欲望和高度的警觉增强了它们自身的生存能力。这样的比喻好是好,可鹿无论到哪一天,都始终处于被动的状态,都不是狼的对手,不是被狼吃掉,就是逃之夭夭,拱手让出自己的地盘。这样一思量,把我们跟洋人在家门口的本土商战喻为“引狼旺鹿”、“与狼共舞”又很不贴切,很不吉利。 偏有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先生曾在广东省企业家协会组织的一个入世研讨会上对此另有高论:“把入世看作是‘与狼共舞’是陷入思维上的误区,外企不是狼,而是竞争伙伴,我们不要把自己看成是毫无竞争力的弱者。” 妙哉斯言!可谓落地有声,震聋发聩。入世三年,过渡期已满了,我们不怕!我们许多行业比如家电等,早已跟国际市场接轨,有的还比洋品牌更胜一筹,可以依托通达的国际大市场施展拳脚。尽管是入世了,我们还是有本土优势,在家门口跟外商做生意,我们尽占天时地利人和之便利,零售业的内地商家亦可凭借现有的硬件设施、地段位置、熟悉国情等优势截住利润。而且,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当然还是国货对公民的消费心理撞击大,民族自尊心会点燃消费者们旺盛的购买欲。入世三年,过渡期满了,我们跟外企就是平等的竞争伙伴。过去我们没有最惠国待遇,到别国去做生意也受到歧视和排挤。如今外商可以自由进入我国投资兴业,我们也可以去他们那里做生意,打破关税壁垒,长驱直入,在他们的后院也点“一把火”。你能来抢我的市场份额,我就不能去占你家门口的地盘吗? 如此说来,洋人并不可怕。入世了,一样的游戏规则,一样的国民待遇,不分国籍,不分肤色,不分语种,大家都是平等的贸易伙伴。只要我们有实力,同样能跟洋人一比高低,也同样有可能打败竞争对手。关键是精神上不能解除武装,一开始就被外企咄咄逼人的架势所吓倒。大敌当前,还未放一枪就两腿哆嗦,或缴械投降,这不是恐洋症吗? 有位学者敏锐地指出:当今中国,心态比资金更重要,人文环境比物资资源更重要,理性、客观、辩证的精神支柱和思维方式比一轮又一轮的商机更重要。“狼”来了,我们不怕!入世了,我们要有战略上藐视外企的精神,以良好的心态积极应对,增强企业实力,树立必胜信念,从容面对外商跟我们在家门口的市场竞争,把潜在的机遇转化成现实的效益,在更加开放的国际大市场中去摘取泽丰肉鲜的竞争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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