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衣锦还乡到公款助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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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13: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李先梓 中国人历来就有“衣锦还乡”的情结和传统,那些在外发达了的人们,大都喜欢衣着光鲜地荣归故里,在父老乡亲艳羡的目光和啧啧的赞叹中,获得极大的心理满足。 时代在发展,人们对于“光宗耀祖”的层次品位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如河南省交通
石发亮的老家位于周口市某县某村,他给村里修了平坦的水泥路面,由他牵头,省交通厅等单位给村里修建了全县村级小学中数一数二的“希望小学”,如果不是他出了事,学校附近还要继续搞开发……(《东方今报》1月10日) 许多富贵发达者都曾在发达之后为家乡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并以此为荣。有的修桥,有的建校,但这些发达者为家乡所做的一切,不论出于什么目的,花费的都是自己的钱财。石发亮就不同了,他花费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公款。 扶贫当然是好事,也并非说石发亮的老家就不需要扶贫。但问题在于,交通厅在帮扶对象的选择上是否体现了公平的价值?为什么在众多的扶贫对象中单单挑中了自己的家乡?这当然不是巧合。石发亮采取的其实是地地道道的“公款助乡”之举。 这一“公款助乡”行为的背后,是石发亮本人私心杂念在作怪,因而理所当然也是一种腐败。这种腐败因为打的是“扶贫”的幌子,不容易给人察觉出来,但得到名声和荣耀的却恰恰是石发亮自己。人们习惯于把物质利益的攫取当成腐败,却很难把获取名声也和腐败联系起来。其实,在某种程度上,荣耀和赞美更能给拥有者带来物质所不能带来的好处,譬如满足感、成就感什么的。说到底,当某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连“光宗耀祖”都借助于公款的时候,你能说他的腐败程度还不够严重吗?!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