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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时政关键词猜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3:44 中华工商时报

  刘武俊/文

  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均衡的社会。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乃是维系和谐社会利益均衡格局的两大制度性基石。

  “透明”是一个具有阳光般质感的词语。公开是透明的前提,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透
明的目的。2004年掀起的“审计风暴”有望给2005年的中国带来一股阳光般明朗的“透明”之风。

  落实“以人为本”的关键究竟在哪里?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建构公共服务型的亲民政府。

  调解制度是被誉为“东方一枝花”的中国传统经验,有望在2005年重新焕发生机活力。在公众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的背景下,我们在提倡诉诸法律,“法庭上见”的同时,调解将有望重新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矛盾的主流渠道。

  2005年是充满期待、希冀、诱惑和梦想的一年,中国社会的政治、法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都将给国人带来新的惊喜、新的忧虑。笔者试图从时政观察家的视角提炼出2005年国人值得关注的几个关键词,和谐、透明、人本、调解———这几个时政关键词或许将伴随我们度过已经开始的2005年社会进行时。这或许是一种猜想,这种猜想的现实性究竟如何读者们不妨拭目以待。

  和谐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高屋建瓴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所谓“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媒体津津乐道的一个关键词,一个充满温馨,具有亲和力的词语。“和谐”这一颇具东方智慧的词语进入了中国执政党的重要文件,作为重要的执政理念。同时,“和谐”将对政府公共管理乃至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谐”乃是幸福之源,“和谐”有望成为2005年中国社会的流行词语。2005年,中国正走在通向和谐社会之路上。

  “和谐”之“和”首先是调和不同利益冲突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不同的利益主体,形成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因此,必然要求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有能力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并由此实现利益均衡的社会。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乃是维系和谐社会利益均衡格局的两大制度性基石。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的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建立起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环节。而和谐社会的利益均衡格局主要是社会中不同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要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冲突,实现良性的利益博弈,有必要建立起政府与民众的良性互动关系。

  透明

  “透明”是一个具有阳光般质感的词语。公开是透明的前提,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透明的目的。2004年掀起的“审计风暴”有望给2005年的中国带来一股阳光般明朗的“透明”之风。据报道,2004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一定要给全国人大和人民群众一个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答复。会议强调,对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继续抓紧落实。该收缴的款项要尽快收缴,该追究责任的要进一步查处。未完成整改的,要抓紧整改。查处和纠正工作必须在2005年一季度基本完成。会议决定,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审计”曾经是个百姓比较陌生的专门术语,通俗地讲,“审计”其实就是特殊的“体检”———给政府和企业的经济“体检”,在X光式的“审计”体检中,一切经济问题都变得透明。2004式“审计风暴”曾经振奋人心,不怕得罪人的“铁石心肠”的国家审计署负责人李金华也因此成为国人普遍尊敬的新闻人物。需要指出的是,公布审计查出的问题固然重要、固然大快人心,而有关部门彻底纠正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更有必要。“一定要给全国人大和人民群众一个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答复”,国务院如此鲜明的表态令国人

  欣慰,也彰显了法治政府的形象。我们期待2005年国务院有关审计整改问题的承诺真正得以兑现。

  正在逐步推行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给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和打造“透明政府”创造了条件。2004年岁末,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新办、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三个层次的新闻发布体制已基本建立,这份名单涵盖了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公安部等62个已经建立起新闻发布制度的国务院部门,共有75位发言人“榜上有名”。外交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教育部、公安部等62个国务院部门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目前共有75位发言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首次对外公布了国家机关现有全部新闻发言人的名单和通讯联络方式。据介绍,北京河北内蒙古等23个省区市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北京、天津西藏等20个省区市设立了省级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将无疑成为2005年中国社会颇受公众瞩目的重要角色。

  值得关注的是,在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同时,党务公开也在积极推广,“透明政党”正在成为我们执政党建设的努力目标。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

  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全党通报。这一规定显然对于推进党务公开和建设“透明政党”意义非凡。

  从“审计风暴”到新闻发言人制度,中国社会在走向透明方面确确实实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人本

  所谓“人本”就是“以人为本”的简称。“以人为本”的人本思想已经成为我们执政党奉行的科学发展观

  2004年岁尾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5年须抓紧做好“十一五”规划和二○二○年远景目标的制定工作。据报道,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做主题报告时说,“十一五”(二○○六至二○一○年)规划编制出发点将从偏重于物质财富增长,转向更加重视人的发展,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出发思想。马凯同时明确指出,加快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的发展为代价。马凯强调,“十一五”规划应处理好当代与后代、本届政府任期目标与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系,明确加快发展不能以破坏自然界的平衡为代价,亦不能以损害后代的发展为代价。“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2005年底前亦将报国务院审议。笔者认为,正在酝酿编制的“十一五”规划彰显了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值得期待。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中,静态的经济指标固然重要,但人这一动态的因素才是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这是有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科学结论。片面追求经济快速增长,而忽视人民群众的承受力甚至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换取所谓的经济繁荣,绝对是步入误区。近年来,发生在煤矿、烟花爆竹厂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可谓此起彼伏,少数地方政府为发展烟花爆竹、煤矿等地方特色产业,将安全生产置之度外,不顾工人的死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与任何一个遇难者鲜活的生命相比,与被无数生命染红了的“安全生产”这个铁的戒律相比,任何经济效益都永远是次要的,任何以GDP为借口的辩驳都是苍白的。

  落实“以人为本”的关键究竟在哪里?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建构公共服务型的亲民政府。也就是说,要按照以人为本发展观的要求,政府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以及由行政管制型向合作服务型的转变。惟有各级政府做到“以人为本”,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会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和谐社会的构建才会成为现实。

  调解

  调解制度是被誉为“东方一枝花”的中国传统经验,有望在2005年重新焕发生机活力。在公众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的背景下,我们在提倡诉诸法律,“法庭上见”的同时,调解将有望重新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矛盾的主流渠道。

  中国有句古语:“和为贵”。诚哉斯言,“和为贵”乃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值得借鉴的传统东方智慧。被誉为“东方经验”的调解制度在中国具有源远流长的悠久传统,遗憾的是,在诉讼主义成为法律界精英竭力推崇的主流法律意识形态,法院成为被司法改革时代塑造的偶像的背景下,传统的调解制度如今似乎正陷入颇为尴尬的发展困境。在某些法律精英分子看来,传统的“和为贵”式的调解似乎是与现代法治观念格格不入的不合时宜的陈旧观念。可以说,相对于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的诉讼制度而言,调解制度堪称纠纷解决体系中每况愈下的“弱势制度”。

  在成熟的法治社会,纠纷解决机制通常由诉讼的、行政的、调解的、仲裁的以及自救的等多元化形式构成,并且纠纷解决趋于社会化。可见,纠纷解决权不宜也不可能由法院一家大包大揽甚至垄断,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应当在纠纷解决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换言之,我们应当重视基层民间调解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人员在调处民间纠纷中的作用。

  总体而言,诉讼是对抗性的,而和解是合意性的。相对而言,非诉讼方式具有便捷、经济、节约司法资源等优势,或许更重要的是,非诉讼方式可能达成满足双方需要和利益的协议,可能实现双赢的目的。当然,调解不应是权威压制型或者违背法律精神的“和稀泥”式的,而应当是当事人意识自治型的,尊重当事人意识自治应当是现代调解制度的核心理念。

  在诉讼成为现代法治社会主流法律意识形态和主流法律话语的背景下,重估和解的价值,重视和解、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实现中国传统调解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显然是中国法治进程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用句中国式的政治话语讲,调解工作的政治意义在于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社会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稳定”。从微观上讲,调解其实是一门兼容情、理、法的“化干戈为玉帛”的艺术;从宏观上讲,调解堪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和谐统一的治理之道,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特殊的技术手段。笔者相信,2005年中国社会“和为贵”式的和解和调解将重新流行起来,传统的调解制度完全可以焕发新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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