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最普通的话:我想要当人大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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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10:58 新京报 | |||||||||
1月6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深圳市民邹涛在网上发表的《自荐直选深圳市第四届人大代表公开信》,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愿,要成为“一名真正的代表最广大基层老百姓的人大代表”。 任何一个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资格宣布:我想当人大代表。成为一个民意代表的起点就是想当民意代表,才合乎逻辑(毕竟,由于兴趣、专业、身体等等原因,许
邹涛想成为人大代表的原因之一是“……前一段民工受伤的事情,事实上,他们打工没有用工合同,没有社会保险,这样的群体,在深圳至少有几十万、上百万,我为他们奔跑,跑很多政府部门,劳动局、社保局等等部门,他们都回答我,按照现有的法律条款,没有办法保护到他们。” 如果他成为人大代表以后,“可能还是不能解决个体的问题,但是通过我大量的调查之后,我能够向有关部门提出一些建议,特别是我们深圳,地方有较大的立法权,比如我们是不是对这一类的群体该有更多的一些适当的关怀的措施?这不是关系到几个打工仔受伤害的事情,它会影响到一个群体的切身利益。” 一个真实的驱动因素,一个虚拟的解决办法,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现实中的一部分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政府意识到了却“无能为力”;长久下去,这些人就会真的变成隐形公民,乐与怒都无人知晓;这不仅是公民社会的耻辱,不公平的积累更可能会转变成对社会的绝望。 有人说了,这容易,让几个人大代表多多关心这块,反正邹涛说的解决办法任何一个人大代表都说得出来。这未免过于盲目乐观。任何一个人大代表的能力、精力、知识构成与生活经历都只能说让他关注一个局部的问题———即选举他的那一部分选民关心的问题。像邹涛这样平时大量关注民工权益的人,就对民工问题更有发言权;你让他对海啸预警提些建议,硬要说,只能是外行话、套话和假话了。第二方面说明任何公民群体都需要自己的代言人,旁人说,多半是抓不到痒处。 从法律层面上看,人大代表定期的选举,就是从制度上保证新的声音、民意进入,让那些选民最信任的人成为新的代表。这样,才不会忽略一部人的声音。所以“自荐人大代表”这种方式,各地都多出现一些会更好,即使没能如愿,他们至少提出了自己的社会观察,呈现了最需要解决的难题。 □连岳(福建作家)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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