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正文
 

一样禁放两种手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11:51 中国青年报

  胡镇途

  尽管此前有声音希望禁放鞭炮令能有所松动,但武汉市政府表示“禁放”依旧。日前,武汉市政府部署元旦、春节“禁放”工作时强调:对燃放鞭炮的成年人,以及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者,一律治安拘留。(《楚天都市报》2004年12月30日)在同日的同一份报纸上,另一新闻与上述报道密切相关,读来“相映成趣”且值得深思:

  春节将至,湖北十堰市城区是否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又成为市民关注的热门话题,十堰市政府授权市公安局牵头举行听证会,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十堰市公安局解释说,目前国家颁布的法律中,尚无对乱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决定,公安机关无处罚依据,只能采取批评教育的办法。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十堰市政府的通知(规定)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一方是不顾民声“禁放”依旧,一方是尊重民意举行听证会;对违反者,一方的态度是斩钉截铁一律治安拘留,一方的态度是依法办事,只能采取批评教育的办法。我们不能不生出疑问,同在一省的两个地方政府,在对待燃放鞭炮的问题上差别怎么就这么大———甚至于在法律原则问题上,出现了截然相反的调子,又岂能用“黑色幽默”四字来概括。

  现时,各级政府正在逐渐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转变,用什么来实在地体现以人为本?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政府倾听民众的声音,按照大多数民众的意愿来行使公权力。如果地方政府为了管理方便,搞一刀切式的禁令,无论它的初衷多么美好,都与历史潮流相违背,更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相违背。或许有人会担心:在燃放鞭炮问题上有历史原因造成的巨大惯性,在利弊尚没有定论的情况下,不严厉禁止可能会导致全面放开的局面。我觉得这有些多虑了,只要政府部门将鞭炮的利与弊明白无误地告诉民众,施以正确的引导,民众自会根据实情做出明智的选择。

  湖北十堰市举办听证会的举措,无疑是走向服务政府的一小步,十堰市公安局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理,在我看来,很好地体现了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禁放新闻




新浪财经24小时热门新闻排行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印度洋地震海啸
部分大豆色拉油不合格
杨振宁登记结婚
意甲在线足球经理游戏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岁末年初汽车降价一览
2005年新春购房指南
2004地产网络营销盘点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