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小偷也该讲人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3日 08:38 红网 | |||||||||
在郑州市东风路某超市,一名抱着孩子的妇女因偷拿了超市一只生鸡腿被保安抓获。保安责令该妇女当众把生鸡腿吃掉。保安这一要求不仅令超市的顾客震惊,也让超市员工吃惊和气愤。 顾客偷拿超市物品,毫无疑问必须受到处罚,在如何处罚问题上,各个超市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课以罚款,有的干脆将小偷的照片张贴于超市,尽管此举在社会上产生争议
人格不受侵犯,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在这方面小偷也不例外。小偷虽然令人憎恨,但在处罚问题上,我觉得必须讲究人道,按照规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千万不能再发生类似责令小偷生吃鸡腿事件了。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