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特权伤害农网改造 电力体制改革已成必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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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13:24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编者按:跳出发生在丽水电力系统较大范围的腐败案,不难看到,制度被架空的后果多么可怕。追究背后的原因,体制的不合理成了关键因素。由于电力部门拥有对建筑电力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权和对设备的安装施工权,影响着承包商的利益,因此,承包商大多会按照电力公司有关人员的要求,使用其推荐的电力设备。这种集行政审批权和安装施工权于一体的体制,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丰厚土壤。看来,电力体制改革已成必须。
1999年底开始的浙江丽水农村电网改造,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福音。然而,工程实施中也出了一些乘机捞取好处的腐败分子。今年初至10月,当地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电力系统涉及农网改造的案件22起,14人因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被判刑。根据浙江省检察院统计,今年该省电力系统腐败案高居全省各行业、各系统职务犯罪之首。而电力部门职权的双重性和垄断性,是造成电力腐败的根本性制度原因 把工程分解成30多个子项目,交给个体电工承包 拉开丽水农网改造系列案件大幕的,是丽水市松阳县电力实业公司下属承装公司经理李世旺受贿案。这个公司是当地供电局出资成立的国企。2000年到2004年,掌握着松阳县两期农网改造工程发包权的李世旺,向电力安装承包人收取巨额回扣,成为丽水农网改造“第一案”。 丽水地处浙南山区,地形复杂、施工难度大,工程安装费在整个农网改造资金中占相当大比重。当地电力系统把大部分工程交给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又交给下属的承装公司。李世旺作为承装公司代表,与所属的电力实业公司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签订两期工程承包合同,共涉及金额3000万余元。 然而,承装公司不具备接手大工程的能力,便将两期工程分解成30多个子项目,分包给众多施工队。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施工队中,有些就是个体电工,根本没有任何施工资质。但李世旺考虑的则是如何把20万元的工程款压到16万元,从中提取一定比例回扣,压下来的4万元算作承装公司利润,回扣则直接进自己腰包。 由于利润被压得非常低,一些“游击队”式的施工队有时做的甚至是亏本生意。为了再接工程、多接工程,他们不得不再向李世旺行贿,由此导致恶性循环。2000年到2004年,李世旺共向5位电力安装承包人收取回扣共计22.8万元。 2004年6月7日,松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世旺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稍微有点权就可介绍工程 事实上,不光是直接掌握发包权的“承装公司经理”,在丽水农网改造系列案中,一些处于“敏感部位”的电力部门工作人员也参与工程发包的权钱交易。 在丽水市莲都区法院8月宣判的应军受贿案中,丽水电业局基建处原职工应军利用自己负责工程预算、预付款支付、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等工作便利,向当地龙泉和景宁的农网改造部门推荐施工单位,收受贿赂6.4万元。 丽水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电力系统对农网改造工程基本上实行垄断经营,将农网改造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子工程,这些投资上百万的子工程没有进行招投标,而是被公司负责人以指定形式发包给个体电工。如此“暗箱”操作,极易引发权钱交易。 在李世旺受贿案取得重大突破后,丽水市检察院又接连破获一批电力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农网改造的反腐风暴迅速扩展到丽水的云和、缙云、莲都和遂昌等地,然后又波及金华的东阳和磐安等地。 行贿人为增加利润空间,竟提供劣质设备 继李世旺案之后,丽水电网改造系列案“第二案”的刘永华受贿案也在松阳县。 刘永华是松阳县电力实业公司下属物资公司经理,从2000年到2004年2月,这位掌握着物资采购权、被供应商多方追逐的“大红人”共受贿23.99万元,成为“物资公司经理”受贿案典型。 早在农网改造开始前,电力部门已注意到这些掌握着物资采购权的经理们,作出规定:大宗物资由地市级电力部门统一采购,小额物品可由县电力局自行采购;确定电力物资的基准价,减少乃至杜绝采购中产生腐败的空间。 这样的门槛根本挡不住物资供应商的“糖衣炮弹”。虽然大宗物资由丽水电业局统一采购,但数量巨大的小额物资则为权钱交易提供了空间。向刘永华行贿的物资供应商大多经营绝缘棒、接地线、PVC管,甚至是铁钉、铁丝等不起眼的小部件。仅采购农网改造所需的铁件,刘永华就收受诸暨一家电力配套公司负责人2.5万元“好处费”。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中,行贿者多达近30人,遍布温州、衢州、绍兴、嘉兴、金华和宁波等地。 与此同时,电力部门所确定的物资基准价没能减少供应商行贿的资本。根据反贪部门介绍,电力物资的基准价定得并非不合理,如果按照正常供货渠道和经营方式计算,基准价能提供给供应商的“操作空间”微乎其微,但在案件中,“物资公司经理”所得回扣高达7%至10%。 据业内人士透露,要绕开基准价,供应商的秘密就是提供廉价劣质设备,大大增加利润空间。“物资公司经理”们则睁一眼闭一眼。 2004年6月21日,松阳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刘永华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追缴受贿赃款。 此后,丽水电力系统的多名“物资公司经理”相继落马。在丽水地区所辖9个县市区中,已有4名电力物资公司经理被判刑,另有青田县物资公司经理在办案过程中突然“消失”,下落不明。 电力部门职能的双重性和垄断性滋生腐败 农网改造始于1998年。此前,我国农村电价普遍高于城市近1倍,有些地方竟达3元千瓦时以上。于是,国家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改革农村用电管理体制和实施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即“两改一同价”。 巨额的农网改造资金也使电力系统腐败案呈高发态势。根据浙江省检察院统计,今年以来,该省电力系统发生的腐败案已高居全省各行业、各系统职务犯罪之首。检察机关分析认为,电力部门职权的双重性和垄断性,是造成电力腐败的根本性制度原因。随着农网改造巨额资金的不断投入,这种垄断性的“含金量”愈发显现,腐败现象随之上升。 对于涉及大量资金的农网改造物资采购,国家发改委曾发文明确规定,35千伏及以上工程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公开招标采购;对农网改造的安装工程,国家也曾作出规定,总额在50万元以上必须招投标。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这些规定都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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