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国企改革不要神化私有产权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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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2:02 《上海国资》杂志 | |||||||||
文/程恩富 真正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必须动脑筋,不可能在大众媒体上发表随心所欲和哗众取宠的“改革言论”。媒体往往追求“新论”,这样就给很多“新的误论”提供了市场。
各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同路人”即自由派人士,经常指责社会主义的真正改革家“只会批判,不会建设”,这是没有依据的。自由派的改革路线很简单,就是“一卖了之”、私有化“改向”,因而用不着动脑筋,只要渐进式地步俄罗斯的后尘即可,最多在口头上反对一下“权贵资本主义”和抽象地赞成搞“好的市场经济”。而要真正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那就必须动脑筋,所以,不可能在大众媒体上发表随心所欲和哗众取宠的“改革言论”,其社会知名度自然难以提高。媒体往往追求“新论”,这样就给很多“新的误论”提供了市场。难怪许多学生说:“怎么著名经济学家大都主张民营化即私有化?” 其实,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私有化的言论是最陈腐的陈词滥调,中国自鸦片战争一直到解放前,世界自资产阶级革命一直到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向”,流行了上百年,并非真正的“历史新论”。 近年,不仅原克林顿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斯蒂格利茨批评俄罗斯及“私有产权神化”,就是“休克疗法”首倡者、哈佛大学萨克斯教授1999年11月7日在《华尔街日报》也写到,“我过去对于大众私有化是过度乐观了。1991年捷克和1993年俄国的证券私有化,很快就变成了腐败性的资产掠夺。管理者侵吞资产,而证券持有人到头来往往一无所有”,他甚至反悔式地提出,应当有选择地重新国有化,将一些严重腐败的私有化交易推翻重来。原苏联经济学家亚夫林斯基曾是“转向市场经济的方针和纲领”(即主张私有化的“500天纲领”)的主要起草者之一,当时声名大噪。但是,十年之后,他却在《激励与制度:俄国向市场经济的过渡》的新著中明确表示,以“休克疗法”和大规模私有化为标志的俄国经济改革,彻底失败了。郎咸平、左大培、王志伟、崔之元等人的观点,同张五常、张维迎、周其仁等人的观点,谁对谁错,不是一目了然吗? 除了我在2004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会上讲解时批评“不少地方大卖公有企业”之外;2002年2月,我先在当时上海市委领导主持的改革座谈会上,专门汇报了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思路;接着同月,又应邀在当时由江泽民同志主持的改革座谈会上,再次重复汇报了一些新建议。 因为学界和政界并未达成共识并有效实施,因而现再作阐述。 我认为,国企的改革与重振,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最重要任务。目前,由于多种因素,国有经济的发展绩效没有得到根本提高,国企改革和发展的任务仍很艰巨。但是,决不能因此对国企改革丧失信心,更不能放弃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以及“十六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 第一,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巩固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改革好国有企业的重要意义。十六大指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国家有必要利用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经济,支持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并与集体所有制一起巩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确保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公有制性质)。同时,国有经济以自身的雄厚实力和优势,通过竞争、投资和信贷等市场行为与机制,从企业内外部影响和制约非公有制经济,扬利抑弊,使其为社会主义服务。那种固守传统国有制模式,或者认为国有制也存在于私有制社会,与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无关,搞不搞好国有企业无关大局的观点是片面的。 第二,充分认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一个统一整体,同时搞好产权改革和内部管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四个基本特征,也是企业改革的四个基本要素。只有按照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决定的主要精神,全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四大基本特征,推行企业法人制度、有限责任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方能在整体上塑造出国有企业的现代法人形象。那种不赞成产权改革,以及以为只有财产私有化和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产权才能清晰,或者割裂政企分开与产权清晰之间的内在联系,单纯强调产权改革或政企分开或市场环境的见解,是不妥当的。 第三,从改革与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出发,全面整治和重振国有经济。由于较大规模地设立国有企业本身是新生事物,国内外均缺乏一套十分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因而其改革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需要锲而不舍地化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其中包括制度改革(改制)、产业和企业改组、技术改造和加强企业管理“三改一加强”,以及各项配套改革。基于新科技革命之上的所谓自然垄断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的说法只具有相对意义,国有经济必须在重要行业和高盈利行业的优胜劣汰式市场竞争中,实行“有进有退”的战略和战术调整。那种完全否定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效,断言国有制企业和国有经济无出路,或者轻浮急躁地试图一举成功,不扎扎实实地下苦功夫去细化“三改一加强”的言行,不符合中央改革精神。 第四,从对国有企业实施大改组和布局调整及形成“四跨”企业集团的战略出发,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控股公司。党的十六大报告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阐述有三个突出的新意:一是从意义上强调“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二是从组织上指出“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三是从原则(方针)上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其他公司达到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进而对该公司进行经营控制,并主要从事资本经营及其他生产经营的国有公司。若以世界各国的控股公司内部结构为参照系,我国的国有控股公司内部产权关联的基本模式可发展成两种,即垂直型和相互持股型。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涌入,应当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竞争和政策导向,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控制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即大力推进以国有控股公司构造为目标模式的大企业集团的快速发展,实现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决定和“十五计划”中所说的“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那种不赞成股份制改造,或者否认国有控股公司是国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声称国家控股的公司永远不可能办好的舆论,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第五,从企业改革多样化的方式出发,加快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和国有资产重组的步伐。改革国有企业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尤其是国有小企业,可以实行改组、联合、兼并、租赁和承包经营,有一部分小企业也可通过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及出售等方式转化为非国有企业,但国有资产出卖给非国有单位或个人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原单位的主要经营者不得参与招标。那种极端误解“十六大”的精神,主张“一卖了之”的想法和做法,都属于传统思维和搞运动定式在改革中的重现,必须加以纠正。 第六,从消除“内部人控制”的现实出发,逐步形成有效的企业内部激励和制约机制。国有企业内部需重建的机制很多,其中有争议而最重要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市场公开招聘等措施,建立以个人财产抵押为基础的经营者年薪制。这是集收入、财产、职位和荣誉等多重制约为一体的基本制度要素。二是通过“双向进入”等措施,建立以党政干部互相兼职为特征的法人治理结构。这项制度性要素涉及到企业内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会(经理层)与党委会、职代会、工会之间的关系。可以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运行的规律、惯例及效率原则,界定各种组织的权利与职责,防止“组织摩擦”、“机制扯皮”和“人力内耗”导致内部组织费用过高。一切固守传统的企业领导体制、政治思想教育及依赖股份私有化的做法,均难以合乎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内在机制要求,也与中央关于国企改革决定的基本精神相悖。 第七,从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的思想出发,必须同步进行各项配套改革。例如:尽快颁布《国有资产法》,重构“政资分离”(政府的行政调控权与国有资产出资权应分离)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尽快建立和完善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尽快视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缓解国有企业的债务包袱;尽快运用产业引导、强化税收、反走私、反倾销和反制裁等经济外交手段,积极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和素质,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等。 (作者为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海派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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