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内退岂能必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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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3:40 红网 | |||||||||
据《中国青年报》12月23日报道,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各支行的数十名员工给报社写信投诉:根据银行规定,女性在47岁以上,男性在52岁以上,均必须“自愿内退”。 劳动既是公民的义务又是公民的权力。而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支行将该行男、女的退休年龄均提前了八年。虽然这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退休,是“自愿内退”,但是,作为一名职工,不“自愿”行吗?
在改革的大潮中,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搞提前“内退”的远不止重庆工商支行,“内退”现象比较普遍。好像企业之所以不能够扭亏增盈,就是那些年龄偏大的人员多了,将这些人员“清退”出去,企业就可以甩掉包袱,轻装上阵,畅游市场;好像机关、事业单位之所以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就是因为年龄偏大的人员占居的岗位太多,将这些人“清理”出去,就可以精减机构,提高效率。于是乎,那些离法定退休年龄还差一大截的人纷纷提前“内退”了。结果是,一批“内退”,又一批新的面孔补了进来。而“内退”者的劳动权,却被无情地剥夺了。 有专家指出,提前“内退”,是寅吃卯粮、饮鸩止渴。它等于是让劳动力人口提前进入了消费人口,既浪费了劳动力,又提前消费了国家更多的社会财富,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既然是劳动者本人不乐意,于国又不利的事,相关单位还是少打着“减员增效、分流人员”等幌子搞什么“内退”。因为,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企事业单位,最重要的减员方式是堵住入口。入口堵不住,老拿那几个大龄人员做文章,到底又能起多大作用? 在提前“内退”的人员中,多数都是有怨言的,只不过在改革的大潮中,这种牢骚的声音显得那么微弱罢了,而如重庆工商支行“内退”人员投诉报社的,更是少之又少,“内退”也就渐渐成为一种“正常形象”。在这“正常形象”的背后,是一批公民劳动权的丧失。 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力,非因法定事由,请尊重公民的这项基本权力。 (稿源:红网) (作者:谢茂明)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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