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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使用和改革调查与思考(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10: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今年下半年,四川成都、海南、浙江、湖南、江苏等地车改新政潮起。

  四川成都市实施党政机关“无公务用车”计划,试点机关用车将全部拍卖给私人,试点单位在车改以后用于车辆的经费比以前节约了45%。车改后,按照级别为每位干部每月发放400元~1600元不等的交通补贴,此举每年可节省财政开支600万元。

  浙江义乌市平均每辆公务车每年支出约8万多元,如此庞大的开支令义乌市不堪重负。为此该市将公车拍卖,大幅减低了行政成本。

  海南澄迈县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全面实行“限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归己”的做法,干部和公务员按月领取公务交通补贴,自己解决用车问题。

  湖南省资兴市委、市政府2004年对市级领导和各局长使用的122辆公车进行制度改革,取消专用公车,不配备专职司机,每月按标准发放交通货币补贴。改革后一年节约与用车直接相关的四项费用900多万元。

  “车改”模式的争论

  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调查显示,用什么方式使用公务车,64.3%的公众选择公车租用,27.5%的选择岗位补贴。

  各地公车改革模式主要集中在公车集中使用、公车私人化、交通费用补贴几种。

  公车集中管理,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减少“公车私用”现象。但也有人担心导致领导干部和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效率下降。

  中国人民大学李勇博士认为:“关键是公务员的管理体制要跟上,否则公车改革可能会造成新的效率低下。建立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激励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公车私人化成为不少地方的公车改革模式,由指定评估机构统一对公车进行评估,公务员按评估价格进行购买。

  这一方式随之出现的必然要有一定的交通补贴。目前,公车改革单位有的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测算公车使用频率,限定一定的公共交通费用份额,再由个人在单位确定限额内凭票报销交通费用,超支不补;有的公开拍卖公务用车,按不同标准向公务人员发放不同标准的交通费用补贴。

  依据公务人员职、级高低发放车补。这种车改方案是以车补推进车改,简单易行。但有人认为这是“官本位”作风,应依照公务人员的岗位和工作性质合理支付交通补贴,根据交通使用量多少而不是官的大小来决定补贴量,似乎比眼下流行的方案更为合理。许多公务都是下面基层公务员出去作的,而他们得到的补贴反而最少。相反,一个局级干部每年可拿到2万元左右的车补,这2万元的费用直接成了领导干部合法收入的一部分后,到底有多少用在公务上,很难说清楚。再说,有一定职务的领导想找辆车用其实并不是一件难事,即使领导本人并无此意也会有一些人“送货上门”,结果是某些领导仍然用着公车,同时还名正言顺地拿着补贴,公车改革成了变相提高某些人经济收入的一种方式,甚至可能出现“上级坐车下级出钱”的现象。

  有学者提出了公车运营民营化模式。在西方不少国家因公务用车不足,政府一般向汽车租赁公司租借,用后立即归还,节省了办公费用。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国清主张,公车运营可以选择民营化,成立相应的公务用车租赁公司,按照市场规则运营。这样做一是没有因为公车拍卖而导致公共财富的流失;二是解决了原来公车司机的出路;三是使公务用车制度纳入市场成为一个开放的体系;四是公车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不仅能够为公共机关服务而且为整个社会服务;五是公车的利用效率得到最大化;六是一旦完成从单纯的消耗性向生产性转变,可以最大限度地抑制公车私用现象,从而抑制由现行公车制度滋生的腐败。

  将“车改”进行到底

  相对于公车改革模式的多重性,更多人担心公车改革是否会像公款吃喝、公费旅游治理一样不了了之?公车改革到底能走多远?

  近半数公务员认为,公车改革后可预见会出现的最大问题是“既拿车贴,又坐公车”,之后依次是“向下属单位乱摊派”、“影响行政效率”。

  如何将“车改”进行到底?

  系统性治理。专家们认为,如果不对整个公务行政运行体制进行系统性治理,单一性改革不会真正产生实际效果。脱离整个行政体制进行的治理,没有相关系统的配套配合,很容易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因此历来单项治理大都只是一阵风。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焦建国博士认为,如果不从行政体制上进行改革,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职务消费改革就不能彻底成功。公车消费只是职务消费的一个部分,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职务消费改革必须是一个系统工程。行政体制各个职务消费要素,包括公车消费、会议开销、接待应酬等等应统一治理。四川某地出台的“车改”方案中,该区法院、检察院、国土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分局、药监分局、人武部等单位暂缓实行;该区区级领导(含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区长助理)暂不参加车改。如果只是让下级改,上级不改,很难取得实效。

  行政财政法治化。结合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治理的教训,公车改革需要纳入法治轨道,不能仅仅作为一种行政上的廉政措施或决议。

  过去,为了治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现象,从中央到地方开了数不清的会议,下了数不清的文件,效果却难如人意,不上升到法治的层面就不能保证改革的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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