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行业抵制回扣会否硬化生存软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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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16:39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2月22日电 题:会计师行业:抵制“回扣”会否硬化生存“软肋” 毛海峰、杨华 发生在西安的会计师事务所集体抵制银行收取“业务回扣”的自律行为,被业界视为中国会计师行业的一场“自救”运动。业内人士认为,“业务回扣”只是会计师
行业生存环境恶化伴生出的“肿瘤”之一;要改变行业生存“软肋”,除了行业自律自救,更主要的是开展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 恶性竞争 在会计师行业内,数额巨大的“业务回扣”已是公开秘密。2003年,陕西省内13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收入为2.5亿元,若保守地以平均“回扣率”10%计算,全省“业务回扣”总额就达2700万元以上。事实上,行业平均业务“回扣率”远不止10%,工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30%的“业务回扣”率都不是最高的。 在这种不正之风背后,是各个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疯狂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行为。西安市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向记者诉说不久前的一个遭遇:省内一家饭店改制,委托他们进行相关注册会计师业务,商定的价格优惠到4万元。谁知第二天客户就打来电话说,另一家事务所出价2万元,要求降价。没办法价降到了2.5万元,可客户又来电说,同行还有出价仅1.5万元的。虽然最后他们也把价降到了1.5万元,但这笔业务还是被其他出价更低的事务所拿走了。 “尽管国家有明确的价格规定,我们也有一定的成本消耗。但遇上这样的恶性竞争,也顾不了太多。”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阎平告诉记者,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恶意压价不计成本承揽业务,难免偷工减料,不能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执业质量无从保证;另一方面,这个行业已经形成了买方市场为主导的格局,为迎合客户或部门利益,不可避免地引发会计信息失真,使市场经济秩序受到干扰和冲击。 “变相行贿” 业内人士分析,“业务回扣”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变相的行贿行为。不少单位收取“业务回扣”十分混乱,会计师事务所要向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公关”。一些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无奈地自嘲:我们从事着法律赋予的经济鉴证职业,但却又常常冒犯着法律的尊严。 据介绍,由于会计师行业的不规范,许多单位无法相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信的真实性,行业的“诚信危机”已严重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方式和行业信誉。 工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黄剑峰说:“现在,不少上市的大公司都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合谋欺骗公众。银行凭什么相信企业自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信的真实性?银行发放大笔贷款自然要用自己信得过的会计师事务所。” 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冯均科教授说,无休止地压价竞争,不可避免地要支付高额回扣,会计师事务所的成本节节攀高,使业务质量下降,进而加剧行业的“诚信危机”,形成恶性循环。 关键要靠制度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推出行业自律公约,实际上通过内部改革力阻行业颓势的一次尝试。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认为,自律公约是行业制止不正当竞争的一个有效举措,为全行业摆脱困境带来希望。 但有不少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却没有这么乐观。他们认为,自律公约很可能流于形式,不会使行业现状发生根本变化。自律公约实行后,会计师事务所可以用“暗扣”代替“明扣”,使业内竞争更加混乱。 据了解,就在西安19家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声明抵制工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的“业务回扣”不久,便有数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私下向这家银行“道歉”,表示“这个声明不是他们的心里话。” 冯均科认为,会计师行业当前困境主要是由体制性因素造成的。1999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脱钩改制,会计师事务所从原来的政府单位独立出来,但是在业务上仍然依靠原有单位,再加上有关部门和单位所谓的指定性业务,市场留给普通会计师事务所的空间很小,必然会出现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不择手段的竞争。同时,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大多数实行的是有限责任制,在法律上只承担有限责任,一些事务所只管扩充业务量,即使违规竞争出事,对个人利益影响不大。 他建议,在加强会计师行业自律的同时,必须进行有效的制度建设,以强制性的、权威性的处罚机制和监督机制约束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使其走上良性循环之路。(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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