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相信四舍五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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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09:34 红网 | |||||||||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一般都能认同用“四舍五入”方法求得的计算结果,但是法律却不认同。据新华网报道12月20日报道,海淀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交的起诉意见书时发现,警方将实际价值999.56元的盗物品,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为1000元。在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未能提供按“四舍五入法”计算的法定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该份证据无效,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
在日常生活中,区区0.44元钱着实算不了什么,但在法律实践中却是有罪无罪的分界线。罪行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就差这区区0.44元达不到刑法的量刑标准,使刘某的盗窃行为从适用刑法惩处的犯罪行为,变成了适用治安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有效地避免了因为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侵害刘某基本权利的现象的发生。 我们透过海淀检察院未能认定公安机关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的鉴定结论为有效证据,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的过程,欣慰的看到了我们的国家在党的领导下,实行依法治国,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正在进一步的加快;看到了法律至上的尊严得到进一步的尊重;看到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的进一步体现;也看到了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在法律至上的原则下得到了进一步有效的保护。 当然,我们不是因为刘某只差0.44元不到刑法的量刑标准没有受到刑罚的惩处而高兴,而是为这个案件本身所体现的高度的法治精神而欢呼,为法律至上的原则得到维护而庆幸。 (稿源:红网) (作者:继学)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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