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分配教育资源能终结畸形择校制度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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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08:38 新京报 | |||||||||
《新京报》12月19日刊发社论《公平分配教育资源终结“择校费”》,作者提出根治择校费“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教育资源进行公平的分配”。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有些片面,“择校费”是择校现象的产物,其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社会根源。 择校作为教育领域久治不愈的“顽症”,恰恰也是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一方面,人们权利意识增强,受教育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个人发展权利,被越来越多的人所
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行应当以实现社会正义为首要价值,建设重点学校的意义不是所谓的“政绩工程”,也不仅仅局限于快出人才、出好人才,而应该能够培养教育革新的主导力量,形成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使公共教育事业得到整体上的进步。品牌学校的形成也不仅仅是政策倾斜的结果,这其中还包含了校长和教师的苦心经营和持续努力。教育改革只有承认这种努力,才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流入教育领域,更好地保障和实现人们的受教育权利。 因此,择校问题的政策取向应当是规范而不是“终结”。现实而言,隐藏在择校问题背后的公众教育需求只能通过“择校”来满足,而实践也证明仅仅通过公平分配教育资源难以奏效。北京市实施长达十年之久的改造和加强基础薄弱校工程,至今似乎还有待公众认可,即使是实现了各校教育资源的大致均衡和校长、教师轮换制度,京城择校状况也不见得就能缓解。 教育改革只有在建立科学公正的教育资源分配机制的同时,对选择学校及学校收费进行指导和规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费”问题。 □蔡海龙(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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