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界定国企产权改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02:56 中华工商时报 | |||||||||
“大型企业不能搞MBO”。决策层日前对MBO的结论性说法被普遍认为是今后乃至很长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取向。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MBO制度被彻底否定了呢? 我们认为不是这样。
首先,决策层尽管有对大型国有企业MBO走偏的否定态度,但对MBO制度本身没有彻底否定。 其次,有消息说,国资委提出对MBO立法,这意味着,厘清MBO有关法律的边界,将有助于我们重新把握和认识国企改革的方向。 我们知道,现在一些国有企业在MBO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是:不实行经营者离任审计;管理者本人参与甚至主持收购活动;经营者人为造成企业经营业绩下滑,甚至虚构虚增成本和债务;部分企业管理者与中介机构串通低估、隐匿资产等等,而一些民营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利用MBO制度的一些认识偏差而规避法律责任,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 但是,这些走样的表现并不是MBO制度本身的问题,也无关乎更多数量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初衷。 作为一个流行词,MBO是在2001年出现在国内的。到2002年6月,政府决定国有股减持在场外进行,事实上的MBO就开始了。一直到2003年3月,财政部叫停了上市公司的MBO,引起普遍关注,而到了今年,由郎顾案引发大讨论进而由国资委出面表态使得MBO变得几近灰色。 但是,MBO,也就是Management Buy Out(管理层收购),意在实施对经营者的激励、改善公司效率乃至治理效果。 企业之所以要MBO,一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业务和市场,看中的是企业的人力资源;二是看中这个企业本身未来的发展潜力,投资人一旦帮助这个企业走上发展势头,甚至扶助它上市,就能从中获得存量收购的巨大成功。 但是,在现实过程中,屡屡发生的MBO的异化使得决策层对MBO引起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深感忧虑,进而痛下决心,干脆来一个关闭闸门,先停下来再说。 其实,很有必要先停下来把事情搞清楚再说。停下来先弄清楚MBO的原理、初衷和社会基础则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未来企业改革的方向以及选择路径。 我们知道,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要从封闭走向逐步开放,实现多元发展。而一般认为国企改革方向是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无论如何,国有资本的逐步退出是这一过程的必经之途。 退出需要选择一个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改革路径。现在,异化了的MBO被叫停了,这对国企是件好事,对全民更是好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