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农案频发背后藏着地方政府的畸形哲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9日 09:16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陈亮 编辑:唐清建 假西瓜种子毁了一家人的生活。张凤死在了“快速奔小康”的路上。两年来,挥之不去的阴霾在临江镇春河村的上空飘荡。 12月的黑龙江,天气出奇的冷。
黑龙江省绥化市国家级贫困县兰西县临江镇春河村后四马架屯,悲愤压垮了这个贫困的家庭。 “他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看到62岁的男主人公张景昌,这是记者的第一感觉。 十多平方米的小土屋里,张景昌承担的不仅是来自家庭的生活重担,还有痛失爱女的悲愤,以及讨了两年的说法却未果的困惑与难过。这一切,缘于一次购买假西瓜种子。 执政部门推诿? 2002年,张景昌的女儿张凤借了3000元钱,在“海庆瓜菜种子经销店”购买了北京某公司生产的“丰神”、“丰度”牌西瓜种子,为父亲种了7亩的西瓜地。100多户乡亲也跟着张凤购买了西瓜种子,希望“一起奔小康”。 然而,这个“小康”的愿望落空了。? 秋后,这些瓜种几乎颗粒无收。张凤急了:乡亲们可都是跟着她一起买的种子呀,秋后西瓜没有换成钱,怎么向大伙交代?高息借的3000元钱无论如何也还不上了。2002年8月24日,张凤喝下农药以死谢罪。 据兰西县价格认证中心的核算鉴定,21户瓜农共种植西瓜176亩,应收益24.3万元,而实际收益3万余元,损失21.3万元。有收益的仅12户,累计67.7亩,平均每亩收益239元。 很快,涉案人员张海庆、刘金辉浮出水面并承认制假售假。案发后,刘金辉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海庆一度外逃,后又归案,在交纳一定抵押金后,被取保候审。 张海庆,兰西县大业种苗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临江镇“海庆瓜菜种子经销店”是其公司的分店,注册资金100万元。兰西县大业种苗有限公司是北京某公司在黑龙江省的总经销。刘金辉是望奎县一普通农民。 令人费解的是,在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核实清楚后,公安机关按照程序向兰西县人民检察院报卷申请批捕。但兰西县人民检察院却以事实不清楚为由,把公安局的报卷退了回来。兰西县公安局进行了补充侦查,随后又第二次报卷,但很快又遭到了检察院退卷。在第三次向检察院报卷时,公安机关得到的答复仍然是“事实不清楚”。 一直坚信是“铁案”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一中队队长孙立春也弄不明白了,他谨慎地对记者说,“当时退卷可能是有些地方没有查清楚吧。” 2003年3月13日和3月18日,兰西县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此案,但由于张海庆不到庭而无法审理。兰西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旭表示说,因为找不到张海庆,法院只能中止审理此案。但有关人员指责兰西县人民法院:“张海庆曾两次去法院说明情况,而法院均没有采取措施。” 为此,兰西县公、检、法等部门还发生了争执,“假西瓜籽案”的沟通会也因为意见分歧最终无果而终。 知情人向记者透露,犯罪嫌疑人刘、张均有很深的背景,刘的一个直系亲属在绥化市某县担任要职,而张在北京的一直系亲属,个人财产上千万,当初张海庆注册“兰西县大业种苗有限公司”的100万元资金中,此人就出了很大一部分。 未经证实的消息说,有人在私下里已经给刘金辉、张海庆出好了主意,“这个案件最好的办法就是拖下去,最后农民拖不起,案件就会不了了之了,但把案件拖下去的前提,就是检察机关不批捕、法院不审理……” 总理的批示是给别人看的 经记者调查,从2002年7月份农民发现假种子起,到2003年5月假种子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近一年间,有案可查的受害农民上访记录就达200余次。100余户农民上访,22户农民诉至法庭。 去年5月,一篇关于假种子坑农的报道,将兰西县假种子案件得不到解决的事件予以披露,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3年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笔批示:“最近假种坑害农民之事颇多,要严肃执法,加大惩处力度,明确管理责任。”农业部领导也做出批示:“严格执行《种子法》,严厉惩治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民行为。”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原法规办副主任邢海军回忆说:“去年6月24日,调查组在兰西县呆了3天,重点就是传达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对问题进行核实,追查案件进展。” 但据了解内情的人士介绍,调查组去兰西县的重点其实是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只有各方面关系协调好了,假种子案件才能得到解决,种子管理局也才能给国务院一个交代!” 调查的结果是“基本属实”,这起拖延了近一年的假种子案件终于开庭审判。 但事情并未结束。2003年9月,张海庆和刘金辉对黑龙江省兰西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分别上诉至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富河村的张德胜(化名)向记者回忆说,由于审理依旧没有丝毫进展,瓜农二次上访高潮从2004年元旦重新开始,持续了5个多月,上访重点是绥化市法院、检察院、政法委、人大常委会。但这些部门接待上访者的态度与兰西县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部门2002年时的态度竟然完全一致:互相推诿或拒不接待。 坊间传言说,有媒体记者装扮成农民对本案审判长宋长春进行暗访,对方竟然说:“总理批示的事已经过去了,墙上贴的?涉农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承诺是给人看的,我说你这个农民怎么还当真了?” 对此说法,该法院政治处宣传科科长孙瑛似乎很惊讶:“宋长春不可能说这种话。审判的事还未结束。” 至于审理一拖再拖的问题,孙瑛这样回答记者:“总理的批示是批给农业部的,和法院没有直接关系。”“判决迟迟没下来,我们中间申请做鉴定了。”当问到鉴定时间时,孙瑛不愿细说,一直强调“时间没毛病”、“我们是严格按法律程序来走的”。 一位深谙当地官场的人士这样分析:“在弄权枉法者眼里,农民的上访风险不大,媒体的监督风险不大,总理的批示风险也不大。因为上访也好、舆论也好、批示也好,最终都要转回到自己手上。于是,农民的上访、媒体的披露与总理的批示,就无一例外地在某些权力交易中失重,但又或多或少地受到法律和总理的掣肘,表面上也不得不‘有所表示’。这就是这桩假种子案的地方哲学。” 关系网无处不在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复杂的案子,(法律)制度绝对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人身上——人为的干扰。”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姓赵的律师说。 事实上,此案中反映出“在相当一部分基层政府,素有人情大过王法之说,何谈秉公执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员说:“腐败官场在当地大行其道,一手制假,一手遮天,他们所结成的关系网无所不在,要想彻查必须要动大手术!” 经记者调查,2002年8月,受害农民首先投诉到兰西县种子管理站,管理站站长姜永发曾先后将刘金辉和张海庆伪装为专家去做鉴定,被农民们揭穿。 最后的鉴定报告是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省农科院园艺研究所、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黑龙江省经济作物站等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专家调查组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丰神牌”、“丰度牌”西瓜籽产出的西瓜畸形瓜多、无颗粒现象多,该品牌种子的销售公司在兰西县进行的“种子宣传活动”属于夸大、误导农民购种行为,“丰神牌”、“丰度牌”西瓜籽确实属于劣质种子。 这样,兰西县警方在得到专家调查组出具的调查结果后,才开始正式受理此案的。 9月13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对上诉人刘金辉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其一审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特别重大损失以50万元为起点”,而本案的损失数额不足50万元,故应对上诉人张海庆的刑期予以更正。终审判决,张海庆、刘金辉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二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22名原告人经济损失434100.16元,种子款10465元,种子鉴定费3660元,判决当日交付执行。 据兰西县临江镇党委书记孙海波透露,由于刘金辉、张海庆没有资金能力赔付,瓜农们的434100.16元还一直没有拿到手里。“既耽误了家里耕种,又致使许多农民家庭生活进一步陷入了困境。”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