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保证金制度为何不能服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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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01:48 中华工商时报 | ||||||||
莫林浩 尽管各地的廉政保证金制度不尽相同,“但要实行这一制度,需要雄厚财力的支撑”却是相同的,即使是浙江这样经济发达的省份也不得不承认,“要在全省上下一下子全面推行,尚有难度。”换个角度说,廉政保证金制度使得公共财政要新增一笔不菲的支出,公务员则多了一项福利收入。
社会舆论对这种制度表示质疑是很有道理的,因为高薪养廉政策的隐含逻辑难以让人接受。廉洁奉公本应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吧,如今似乎不是了,廉洁已经成了高标准、严要求,公务员要是达到了这个高标准,就要给予一定 的奖励,在现有的工资收入外再获得一笔额外的福利。如果说公务员工资收入低,确实有加薪的必要那还可以理解,问题是公务员现在已成了社会上最热门的职业,公务员招考时几十个人抢一个名额,其含金量之高可以想见,在这种情况下再动用并不宽裕的财政资金为公务员锦上添花,如何能让公众信服呢? 其实,与高薪对应的应该是公共部门提供的高质量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而不是对廉洁奉公的公务员不以权谋私的补偿。现有的贪污案例早已清楚地昭示,权力寻租带来的巨额收入远比细水长流的廉政保证金更有诱惑力,如果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见成效,廉政保证金将会演化成变相福利的一种形式,难以起到养廉的作用。 仔细研读高薪养廉的种种方案我们就会发现,这些方案都是以确保公务员阶层的既得利益为出发点,哪怕这些既得利益并不属于合理合法的范畴,也会以改革的形式予以确认,也许这才是越来越多的地方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内在动力。 让公众不满的深层次根源在于,在所有方案的制订中,人民这个名义上的权力拥有者和授予者实际上是缺位的,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掌握在各级领导干部及少数专家学者的手中,为养廉支付额外成本的纳税人没有任何参与决策的权力,在这种背景下制订出的种种制度,最终对谁有利、对谁不利,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