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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施惠怎能让律师埋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5:24 中国青年报

  舒圣祥

  农民工讨薪可免费请律师———12月10日《北京年报》的这个新闻标题让人眼前一亮。可细读之后,涌上心头的却是失望和担心。

  该新闻说,有关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
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通知要求,法律服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非诉讼协商、调解活动,使拖欠工程款问题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妥善解决。对确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鼓励和支持律师接受农民工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或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师费。

  细心的读者已经发现,这其实是一个“半拉子政策”:只规定了法律服务人员应该怎样怎样,却只字未提“应该”之后的“好处”和“补偿”。仅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应该”,实施起来效果会怎样?新浪网一网友如是说:这就相当于叫商人“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人可以考虑适当降价或免费提供商品”。

  律师帮人打官司同时收取费用,这是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存在的前提,同时也是律师的权利。政府施惠,却让律师埋单,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就缺少了推动力,必然受到抵制。

  诚然,让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得起“奢侈”的法律服务,让法治的阳光尽早照耀到他们身上,这是法治进步的必然要求。只不过,我们不应该把这种期待寄托在“爱心”之上。如果要让“农民工讨薪可免费请律师”不成为一纸空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律师费谁来承担?

  依笔者愚见,有两种办法可供参考。其一,律师费由国家承担。当农民工等弱势群体遭受到欠薪等不公正待遇时,政府有责任承担起矫正社会公正天平的责任。现阶段,司法救济也许只是行政救济之外一种必要而有益的补充;然而随着法治建设的进步,司法救济必将逐步成为最重要的救济方式。

  其二,作为处罚的一种,律师费由欠薪者承担。从根源上来说,农民工讨薪的律师费原本就是因为欠薪者的欠薪行为而产生,欠薪者为农民工承担律师费只不过是“咎由自取”。律师费由欠薪者承担,可以让律师和农民工形成“正义联盟”,是避免出现更多欠薪者的一支有力的正义震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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