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巨额薪酬激励质产生的逻辑悖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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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4:17 新京报 | |||||||||
中航油事件余波未了,陈久霖的2350万元的巨额薪酬又引起了不少批评之声。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指出,“要处理好收入分配中的各种关系,合理把握央企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比例关系,防止差距扩大”。据悉,这个高管与一般职工的差距现在已经达到了13.5倍(12月14日《新京报》)。 关于国企薪酬激励的调整,国资委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表示了。但现在放在中航油
国企高管薪酬如何确定?首先得看这种考虑的出发点在哪里。国企改革以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向市场是一贯目标。如果国企都依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和建立,按照市场规律办事,那么薪酬的多少似乎就不是“防止差距扩大”、“把握……比例关系”能决定的。国企一直以来的一个问题就是激励乏力,到现在仍不能说很好地解决了。如果按市场的方式来办,薪酬无疑要与业绩挂钩,而与业绩挂钩,也就否定了国资委上面的说法。而对于竞争领域的国企,高官薪酬与职工工资之间的关系,也是无关紧要的。 在现代企业制度、市场规则与国资委的薪酬激励表态中,存在一个悖论。 然而,这样看待国资委似乎也有些不妥。至少在中航油陈久霖的薪酬处理上,是绝对“市场化”的。 根据陈久霖与中航油签署的协议,2002年陈久霖年薪为60万元新币,如果公司年盈利1200万元新币以上则按比例提成。结果,2002年中航油的净利润达到了惊人的5793万元新币。陈久霖因而获得430万元新币的分成收入。陈久霖当年的收入达到了490万元新币(折合人民币为2350万元),成为整个新加坡的“打工皇帝”但问题是中航油业绩的取得,有多大程度是依靠经理人的运作,又有多大程度是依赖于国内市场的行政垄断?业界也很清楚。“凭什么靠着一项垄断的经营权,个人可以获得如此高的收入?”外界对此的质疑声不断,各航空公司也一度因油价过高而对中航油的垄断表示不满。垄断行业的利润,却要由国内航空公司和最后的消费者来消化,这种“业绩”与薪酬的挂钩,就难免不能服众了。 薪酬市场化、国际化没有错,问题是这个基础,包括中航油在内的诸多行业并没有国际化,而是还在延续着行政垄断的老路。这是国企薪酬激励的又一个悖论。 而在这些逻辑悖论的背后,可以看到决策者背后的行政意志和计划手段的影子,薪酬多少可以由决策者制定,并不是市场逻辑在起作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国企上市公司股东一般对高官薪酬没有发言权,为什么另一些高管薪酬却受到限制。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行政意志的影子一旦成为最终的思维来源。中航油事件归结为风险监管的失察是不错,但是中航油内部、外部的监管都没有对陈久霖的玩火有任何的约束,这种责任谁来承担呢? □吴敏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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