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钱保证谁的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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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1:14 每日经济新闻 | |||||||||
叶檀NBD评论员 最近一段时期,廉政保证金有推广之趋势。 继北京、湖南、江苏、广东等省市之后,近日东南地区也将在个别市县进行廉政保证金试点。据当地有关部门称,"类似此种通过经济手段遏制官员腐败的探索,是有益的尝试"
所谓廉政保证金制度,即政府视公务员廉洁与否,以专用资金、用经济手段来制约公务员的腐败行为。用经济手段制约官员腐败行为,应是一个可行的选择,因为官员腐败的实质是以权寻租,进行钱权交易。但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这笔保证金出自官员自己的钱袋,二是保证金数量大到能够产生足够的制约效应。 现实的情况如何呢?据有关媒体报道,多数地方的保证金采用个人出小头、单位出大头的办法,甚至有全部由当地财政负担的。政府的钱来自于税收,用税入来保证公务员的廉洁,逻辑上说不通。况且,税收如此轻易地挪作他用,不列入政府预算,不经过人大审议,不召开纳税人代表听证会,怎能说是制度建设的有益尝试? 那么,保证金的数额是否大到足够制约官员的腐败行为呢?以推出试点的某地为例,按照测算,一个22岁、刚刚参加工作的公务员,每年缴纳保证金500元,单位每年贴补的数额为150元左右(包括利息),从踏入机关到处长这个职级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万元。而官员违纪违法的惩罚力度是:"被警告的干部将给予扣除被处分之前累积保证金总额的20%,严重警告的扣除40%,撤职的扣除60%,开除的扣除100%",算下来,这些被扣罚低则数百,高不过几千几万,就能够顺利过关。这与官员的寻租收入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相比,能否形成真正有效的制约,笔者也严重存疑。 赞成该项制度的人认为,这是与发达国家与地区先进管理经验接轨。是不是接轨了呢?虽然日本、新加坡和我国香港都采用经济手段约束腐败,但惩处数额之大,足以威胁到公务员下半辈子的生活。如日本公务员退休后几乎全靠上千万日元退休金维系体面的生活,而香港特区的公务员在任职期内有贪污受贿、渎职等行为被法庭定罪,除了受到有关法律的惩处外,还将失去从几十万到几百万港币不等的退休金。如此,经济风险的制约机制才能生效。 探索官员廉政的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必须有法可依,并落到实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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