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政府能否回归公众不再由政府来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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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09:10 新京报 | |||||||||
北京市第二届网民评议政府活动遭遇了尴尬。一方面,投票人数仅相当于去年的1/32,其“萧条”之状与首届火红景象形成鲜明对比;另一方面,此次网评既取消了每日投票状况显示,评议排名和相关投票数据也没有及时公布,透明性显然不及去年。 之所以如此,究其根源,乃是因为政府自身的权威性与网络评价客观性的阙如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关系。“网评政府”由北京市督察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是政府主导的政府
然而,“网评政府”这种新兴的评议方式存在诸多缺陷:虽然自由与匿名的网络给予了公众一个真实表达的平台,但网络的虚拟性与匿名性同样容易催生恶意投票等不良行为;网民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尚不足以覆盖各阶层、各年龄段的公民;整个投票过程完全处于简单随机状态,缺乏数学抽样等统计工具的控制……因此,网评政府的最终结果往往难以保证客观、真实和准确。 于是,如果政府毫无保留、毫不处理地公布所有网络数据,公众得到的很可能是一组“权威的虚假信息”,部分政府部门也可能会遭到不公正的评价;为避免自己的权威性受到虚假信息的损害,政府只有选择暂时不公布评议结果。但是如此一来,屏蔽数据的做法直接损害了网评政府的透明性,必然引起公众的异议,政府自身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也难免要打折扣,“网评政府”的公共吸引力自然减弱。 我们认为,要让网评政府彻底走出目前的尴尬局面,最明智的方法是让其回归公众,即政府不再担当“网评政府”的组织者,而将这一活动的组织权交给专业调查公司、科研单位、主流网站等非政府机构,由社会公众力量主导网络评议。 网评政府回归公众,首先“解放”了政府。网络评价虽然体现网络民意,是公众评价的新兴形态,但由于存在上述种种技术性与先天性的缺陷,与严格的科学抽样调查或成熟的代议制制度评价相比,这种评价方式的客观性与准确性都难以保证。一般而言,网络评价最多只是政府绩效评估的补充手段,而不应该是政府选择的主要手段,其评价结果仅能够起参考作用。因此,网评政府回归公众,可以使政府不再将资源耗费在大规模网络评议的组织与宣传上,有助于政府腾出手来、集中精力完善现有的制度化评估体系。 网评政府回归公众,大大降低了虚假信息的伤害力。一旦非政府机构成为“网评政府”的组织者,评议的结果就失去了政府权威的光环。而事实表明,普通公众对非官方的网络调查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承受力与辨别能力,即使“网评”的结果谬以千里,其对公众的不良影响也远不及官方的调查结果。 网评政府回归公众,更有利于保证评议活动的透明性。网络评价透明性的最大威胁往往是各种各样的官场潜规则。与政府相比,非政府机构更少受官场潜规则的影响,非政府机构更容易保持中立态度,更有能力保障网络评议过程的透明性。 最为关键的是,当网评政府不再由政府部门垄断,一种多元竞争的市场格局将应运而生;在竞争的压力下,为了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可,“网评政府”的组织者们必然选择不断完善网络评价的技术手段、防范恶意投票、排除各种杂音信息的干扰,以求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准确。可以预想,网评政府回归公众后,在更广泛民间智慧的支持下,必将逐步摆脱某些先天的与技术的缺陷,逐步成长为一种成熟、完备的民意表达与政府绩效评估模式。 □本报特约评论员毛飞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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