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应把复杂搞简单还是把复杂搞得更复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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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 10:17 中国经济时报 | ||||||||
北京评论 徐冰 许多看上去挺简单的事,如果真去琢磨琢磨,却发现竟然还挺复杂。 比如,“鲜”这个玩意,近来就搅得乳制品行业不得安宁。围绕着如何鲜甚至怎样才算鲜的争论一波接一波,其中所揭出的行业老底,真让人大长见识。
最新的争论源于5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以及同时配套出版的《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这几个文件将于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相关规定,任何在市面上销售的奶品都不得标示为鲜奶。 根据新的食品标签标准和实施指南,新鲜一词用在食品标签上,是指没有经过任何形式加工处理的处于生的状态的食品。 从消费者的一般生活经验看,这个标准好像没什么深奥。刚从牛身上挤下来的奶尽管是生的,可也当然是新鲜的,那些经过加工的再怎么鲜,也显然鲜不过那刚挤下来的。这么一想,新标准自然是在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但问题不是这么简单。 由于前一阵关于“鲜奶标识”的争论,一些消费者才大体搞明白了每天喝的牛奶,还有“巴氏奶”和“常温奶”之分。简单说,“巴氏奶”采用低于85℃的巴氏灭菌法,一般保质期为3天左右;“常温奶”则采用130℃至150℃的超高温灭菌,可保存6个月。 争论就是在“巴氏奶”和“常温奶”之间展开的。从媒体的报道看,“巴氏奶”派认为,超高温灭菌会导致乳制品营养成分流失,保质期达6个月的牛奶不配称鲜奶。因此,推行“鲜奶标识”最急迫的也恰恰是“巴氏奶”派。今年9月,“巴氏奶”派的企业在烟台召开会议,其目的就是试图推出“鲜奶标识”这一行业标准。但由于“常温奶”派的反对,鲜奶标识搁浅。 也许消费者认为,“鲜奶标识”搁浅,这不是漠视消费者的知情权吗?从常识上判断,85℃的比那100℃的自然要鲜一些。 可问题仍然不像消费者认为的这样简单。 从媒体报道得知,表面上看是“巴氏奶”和“常温奶”两派在争论,但实际上这两派背后还都有各自的组织——“巴氏奶”派背后站着中国奶业协会,而“常温奶”派背后则站着乳制品协会。 这么说,是否两派之争也可以看做是两个不同利益背景的行业协会之争呢?还仍然不这么简单。 大家可能注意到,牛奶的包装盒有一种类似“屋顶”,也即俗称的“屋顶盒”。有意思的是,“屋顶盒”里装的,恰恰是“巴氏奶”。而那些软包装的,则大都是“常温奶”。 “屋顶盒”的生产企业,是世界500强之一的美国国际纸业公司;软包装的,则是全球最大的软包装供货商,瑞典的利乐公司。 一旦知道了“鲜”字背后竟然还有如此有力的身影和巨大利益,恐怕再懵懂之人也不会认为这个事是简单的。 疑问也就随即产生:鲜这个玩意,是原本就是复杂的呢,还是把简单的搞复杂了? 从个人的角度,我倾向于认同有关部门对于“鲜”的最新标准。既然“鲜”是如此复杂的技术活儿,那么,为了不把不懂技术的消费者搞蒙,干脆就让各方绝了“鲜”的念头。可是,我也很难想象有关部门想问题会如我这样简单,出台一个严肃的行业标准会像我这般意气用事。尤其是,这个标准的指向竟然还很明确,正好就是对“鲜”最钟情的“巴氏奶”派。 当一个国家标准尽管是客观上但却是明确地指向处于尚在激烈争论的一方,并且,这个标准会影响到争论双方以及它们背后的巨大利益时,留出的想象空间也就非常大了。 于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也就非常疑惑:新标准是干脆把复杂搞得简单,还是把复杂搞得更复杂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