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怎么可以光揭不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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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19: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12月4日,中消协联合浙江省消协公布保险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前者对人寿保险给出4条点评和1条消费提示,后者就车险项目给出6条点评(详见昨日本报头版头条)。 被例举的保险业之霸王条款,共性是保险人不当减免己责、加重投保者负担。通过点评,消费者睁开了“法眼”、看清了“原来如此”,正是浑水摸鱼的经营者的怕,至少蒙混难度增大了,公然设“局”会有所收敛,因为市场产品毕竟终需消费者买账。
不过,霸王条款被消协揪出来示众,并非经营者的最怕。比如:去年,消协点评5行业29项霸王条款,据称大半如今未改;今年,消协点评银行业六大霸王条款,回应者寥寥无几。不哼不哈、继续吃着“霸王餐”者,是看清了消协根本上只能“点到为止”。 消协是非政府组织,无行政执法权,且依法不具诉讼主体资格;消费者即使心底透亮,对必需品也无从在市场“用脚投票”,个人依法维权的成本高企则往往令人望而生畏、畏而却步;何况,法还不免有真空地带……那么,坚守霸王条款者还怕啥? 显然,欲吃“霸王餐”者的最怕,是依法治“市”较真,落得“吃不了兜着走”———在有法可依场合,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法的真空地带,怕变得有法可依。即,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立法、司法机关积极作为,令吃霸王餐者连“门都没有”,才是根本杀招。 这时候,关注目光或许更应投向中国保监会。它是全国商业保险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授权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对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有调查和处罚权……面对“点到为止”的消协传至脚下之球,它怎么踢?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