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需要制度激励和公众参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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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09:21 新京报 | |||||||||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目前丹麦有80%的青年参加过志愿服务,英国和日本有50%的公民参加过志愿服务,而美国志愿者每年创造的GDP高达2000多亿美元,创造的就业机会更是惊人。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推动社区志愿者活动,随后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虽然目前志愿者队伍初具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12月5日《北京晚报》报道,一些民间公益热线组织最头疼的问题竟然是缺少志愿者。
我国志愿服务不足、志愿者缺乏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公众习惯于依赖政府,不愿“参与自己的生活”。公众对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认知有限。第二,一些政府部门对发掘志愿者资源重视不够,还没有认识到动员志愿者资源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还缺乏培育和发展志愿者组织的完善法律、法规。由于民间志愿者组织不发达,公众缺乏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和多样化参与的选择。第三,在政策层面缺乏积极的制度激励公众参与志愿活动,在国家层面没有形成广泛的志愿精神与志愿文化。 第四,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动志愿服务时仍然习惯于借助行政力量,这也制约了民间志愿者组织的空间,影响了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力。 一方面,志愿服务可以有效动员民间资源来解决转型中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下,社会需要树立一种甘于奉献、乐于助人的价值观。为此,笔者有如下建议:政府需要进一步通过各种政策法规,积极促进和培育志愿者组织的发展,特别是给民间自发的志愿者组织更大的发展空间,使公众有更多参与的渠道。例如,民间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备案制度,政府购买民间志愿者组织服务的制度。 各类志愿者组织不仅需要有更丰富的项目设计吸引公众参加志愿活动,也要让志愿者更多参与组织的决策过程和评估过程,培养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志愿者参与的持续性。另外,志愿者组织自身也要规范行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增强组织的公信力和生命力。 社会各方面还需要有更多的激励措施鼓励志愿行为、培育志愿文化。例如,建立颁发志愿者服务证书的制度;政府、企业和大学可以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和内容等,作为升学考核和选拔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国家定期依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和业绩,给予志愿者精神方面的奖励;完善志愿者的社会保险制度等。 □邓国胜(清华大学NGO研究所)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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