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不利民众 反对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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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9: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文化遗产”之成立,在于其“文化”价值,而且是祖先留给后世的共有财产。继承和保护这笔“遗产”是每个子孙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更是国家的责任,这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都有明确规定。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认为“不断提高世界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所说的“经济效益”,不应当是指由遗产
可悲的是,我们对文化遗产的误解已经根深蒂固了。在经济大潮下,文化的价值已经被庸俗化、被贬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我指的是那种种堂而皇之的做法,是假借“文化利用”的幌子而行牟利之实的做法。这样的例子已经发生过了。 所以,在对待与文化遗产有关的问题上,不应该以任何方式鼓励或纵容任何具有牟取经济利益倾向的做法,因为这样做所引发的后果,将会对文化遗产本身造成新一轮的伤害。而文化遗产保护经费问题,可以通过国家投资以及基金等方式来解决;如果寄望于提高门票价格的话,它除了阻挡住中国大多数较低收入者,从而使文化遗产的“文化”之根本目的难以实现外,通过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金,谁能够保证它们被充分地用于文化遗产的维护、修缮之上呢?“文化遗产”是个美好、文明的概念。面对先人留下的这些财富,我们还是应当文明一些,以免“斯文扫地”了。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副教授 刘文锁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