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与舆论并行 熊德明走出的维权新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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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09:34 新京报 | |||||||||
11月29日《重庆时报》报道,重庆云阳农妇熊德明已飞赴温州,帮在温州打工的老乡向老板讨说法,因为他们在工作中染上矽肺病,而未能得到相应补偿。这是一个维权领域出现的新鲜事。 不同于周立太,利用自己的律师身份为民工打官司;也不同于王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挑战售假商家。
熊德明凭什么帮人讨说法呢? 有人说是凭她的勇敢,因为她曾经勇敢地向温家宝总理说出自家工钱被人拖欠的事实。固然如此,但是比她更勇敢的民工还大有人在———在讨不到应得之劳动报酬时,跳楼者有之,自焚者有之,武力威胁老板者有之,但这些勇敢甚至鲁莽的举动多半未能奏效。 因此,她的能力在别处。首先,她曾经受到总理亲自关怀,讨回了自家的工钱,而且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清欠运动。有人敢怠慢她几乎就等于怠慢总理体恤民情的公仆精神。用气功的说法,她已经是一个“带功”的人。她代表着一部分总理的亲民形象。 其次,她出名以后,充分享受了媒体的名人待遇。 外出打工了,找到什么样的工作了,工作有压力了,心里烦了,回家养猪了,坐飞机到温州了,等等,都被记者追着报道。如果她讨说法遇到困难,也必将成为媒体的热点新闻。 所以,熊德明所拥有的能力来自两个方面的依附,一是行政权力,二是舆论监督。依靠这两种力量维权,其实就是信访的路径。 果然,虽然带着法律顾问,熊德明的第一个动作却不是诉讼,而是向温州市政府及市长写了一封信。信中陈述了老乡们染病后无以治疗的困境,呼吁市政府及市长查处相关企业。 但是,熊德明的所作所为显然又和传统的信访行为不大一样,更像是一种代理行为。 这让人联想到最近两个引起争论的新闻,一是企业建立工会的问题,一是修改信访条例的问题。 关于工会的新闻是由沃尔玛等外资企业拒建工会引发的,媒体继而讨论了工会的功能和作用。工会的主要作用是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资矛盾。外企固然应该完善工会制度,但是大量雇佣农民工的私营企业更应该受到关注。熊德明的温州维权行动提供了一个值得注意的新的思路,在这个事情上,她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工会”。 修改信访条例的争论更是针锋相对的一场争论。 有人主张强化信访权,理由是,在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下,信访是一个有效的传递民情、解决民怨的途径。但反对者认为,这不符合改革的方向,即法治。强化信访权必然将更多本应在法院解决的问题引向政府行政办公室。 其实,即使在发达国家,法院也没有直接解决所有的问题,行政更不能轻易地“为小民伸冤”,有相当部分的问题是由民间和舆论的力量来解决的。工会本来应该代表企业职工和资方谈判,但是目前工会的全面建立尚需时日,功能健全更是困难重重,社会应该允许并支持其他民间力量充分发挥作用,这对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高效率等等都有利无弊。 依我看来,倘若能够,熊德明趁此机会成立一个非赢利性的民间讨薪组织,其意义将不同寻常。 □张平(上海学者)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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