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论坛:设立滥用公款罪才是长效禁吃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0:18 人民网 | ||||||||
网友:舒愉 安徽省芜湖市从制度上遏制公款吃喝的歪风,从10月20日起在党政工作人员中全面实施禁止同城单位之间互相请吃的“禁吃令”,在检查、监督和举报、处罚、奖惩等方面制定了极其详细的实施办法,实施一个月来已初见成效,在高档酒店门前停放的公车少多了,老百性大加赞赏。(11月24日《东方网》转自《安徽日报》)
公款吃喝是一个很老的话题,说了好多年了就是长期纠而不正,甚至愈演愈烈;公款吃喝也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古今中外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形象是独一无二的,但现在一些领导人却演变成了令人嗤之以鼻的公款吃喝干部,有的人屡禁屡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吃起来得意洋洋,理直气壮,吃得豪爽气派,地位辉煌。一个贫困县教育局一年多公款吃喝600多万,人平3万多。“人民大厦吃人民”,一桌吃了15万。穹县没钱也要白条吃喝,一个酒店的公款白条竟达4000多张。我的川北家乡有个乡修桥,还没动工就把农民集资50万修桥款吃光了,农民痛心地说,“乡政府吃掉了我们的一座桥”。……有个网友感慨地说“公款吃喝吃的是人民的血汗,吃的是社会主义的江山。”斯言意蕴和内涵何其深隧啊! 公款吃喝的危害,即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人也能说上很多条。说多了,说腻了,说也不想说,听也不想听了,说了也起不到多大作用了。中央对公款吃喝、公款娱乐、公款旅游等所发出的禁令还少吗?各级党政照转的和创新的各种禁令、通知更是铺天盖地,当时也许会热闹一阵子,多少有点效果,过不了多久又故态复萌,没人过问了。安徽省芜湖市委领导人称此次的“禁吃令”是长效性的,其效果现在看来肯定是好的。但这个“禁吃令”真要长年累月贯彻到底,按其规定的细致入微,有如公安侦察一般,一年四季党政的工作重心和工作精力都必须投放在这上面,否则“禁吃令”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有落空的危险。这可能吗? 为了从繁琐哲学中解脱出来,首先要分析一下公款吃喝为何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的原因。“民以食为天”,人总是要吃喝的,否则就不能生存。我们在这里发“禁吃令”,不知内情的外国人还以为我们在侵犯人的生存权呢!“公款吃喝”的要害不在于吃喝,而在于公款,只要是自己的钱,无论你怎么请客,请么吃喝,都是你自己的权利,任何人也无权干涉,你用自己的钱高消费,会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呢,不但不会反对你,社会还鼓励你的。从中央到地方国家工作人员都有工资报酬,其中就有吃喝的开支,因公出差还有额外生活补贴,为何公务人员的吃喝还要由公款来开支呢?国家财政的收支都是有预决算的,在国家预决算中没有这个项目,建国以来就没有,公务人员无论走到那里都是自费吃喝,改革开放以后也没有公款吃喝这样的规定,不知何时何地从那里冒出了这股公款吃喝的阴风,并在全国形成了居高不下的火烈气候。因此公款吃喝是于法无据的,是一种滥用公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我们的刑法没有设立这个法条,一些人坚持“法不禁止即可行”的理念,就胆大如虎大脚大手地毫不心疼地滥用起公款来。据报道,一年吃掉的公款可以建设一座三峡电站,这是何等惊人啊! 公款是人民的血汗,是国家政权的经济支柱。滥用公款也不仅仅是公款吃喝,那些公款旅游、公款娱乐、甚至公款赌博公款嫖娼的事都时有发生。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几千万、几亿乃至几十亿地将公款用于盖个人豪华住宅和私分、拉用等,都应该视为违法犯罪,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在刑法中增设“滥用公款罪”,重振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凡滥用公款的,无论其是否揣了腰包,都应该谁批准谁承担法律责任,为违法报销开绿灯的财会人员负同等法律责任。公款吃喝属于滥用公款的行为,自然应含于这一法条中,一是不能报销,二是胆敢报销者一经查出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这就比一纸“禁吃令”有效得多,长效得多,简化得多了。 国家审计署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