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靠什么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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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13:53 经济观察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日前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与海量的统计数字相比,数字弄虚作假的数量相当有限,我国统计数字的真实性是有保障的。按照计划,11月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结束对《统计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蒋副委员长这样说,显然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虽然执法检查组最终的报告要到明年才会提交人大,但蒋的表态也让我们感到宽慰
蒋的表态也可以算是对于外界质疑的一种回应。多年以来,对于中国的统计数据是否真实,海内外学者有不少争议。前几年就有海外学者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率被人为高估,而去年以来,又有人认为经济增长率被人为低估。国家统计局曾多次出面澄清,也并没有完全平息争议。此次人大执法检查是《统计法》自1996年修订后的第一次。在这种背景下,又是来自最高立法机关的肯定评价,应该比统计机构站出来解释更让人信服。 不过,我们认为,这并非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全部使命。我们希望执法检查组的最终报告,以及各地人大检查的结果能够告诉我们,数量相当有限的弄虚作假到底有多少?弄虚作假行为到底发生在哪些领域?是官员更容易作假,还是企业更愿意虚报?到底有多少弄虚作假行为得到了纠正?有多少弄虚作假的官员得到了查处?我们认为,公布这些数据和案例,不仅不会使外界对中国的统计数据产生更多疑问,反而有利于提高中国统计机构的权威性,增强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如果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还不能太过乐观。2001年—2003年,全国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5.92万余件。从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来看,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约占60%。也难怪,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曾指其为“历史顽症”,并坦承问题“有一定普遍性”。 一般地分析,统计数据作假者或许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事业单位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按需报数”,而另一类则是政府官员出于政绩的考虑虚报。在目前的情况下,官员的虚报行为危害更大,对统计的干扰更为严重,查处起来阻力也更大。官员的虚报现象在各个层级都有,在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李德水还透露,个别省一级政府也存在人为干预统计数据的现象。 正如中央已经明确的那样,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适应于可持续发展观的干部考核体系,这是走出“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怪圈,让统计数据不受官员意志左右的治本之策。不过,这会是一个比较长期的工程。在短时期内,我们可以从体制和技术层面多想一点办法。标本兼治,或许可以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比如说,目前,我国基本统计信息主要依靠地方各级统计部门收集。在此情况下,是否可以改变分级管理的现状,统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以强化统计机构的独立性?这个方案的可行性可能还需要论证,但是应该看到,在现行体制下,个别地方领导对统计数据进行干预的时候,地方统计部门很难顶住压力。而且,由于《统计法》规定的违法处罚权限也在地方行政机关,即使出现违规行为,地方政府也充当了保护伞。 除了人为的弄虚作假以外,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实有很多技术方面的因素。比如说,国家统计局今年对去年二季度GDP进行修正,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统计资料所限。对社会服务业的快速调查高估了因非典造成的损失。而对服务业GDP因为家底不清而造成低估,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认识。这些缺陷都可能导致统计数据失真。 实际上,弄虚作假行为还可能影响到正在准备中的第一次经济普查。摸清中国经济的家底是这次普查的基本使命,普查涉及到第二和第三产业的19大类875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现在,距离12月31日的普查标准时点已经越来越近,但是普查依然遇到了入户难、经费难和配合难等困难,而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关系到能否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如果不能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这个耗费大量资财和人力的普查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因而,就眼前来说,做好第一次经济普查,就是向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迈进了一大步。实际上,这不仅是政府机构的事情,对于一个处于竞争市场中的企业来说,正确的决策,更加离不开真实的宏观数据和行业数据。而在普查中,每一个企业的虚报行为,都等于向自己的未来提供着不可靠的决策依据。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