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新塘事件称政府应补偿牛仔城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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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16:30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记者桂蔚报道:就本报11月22日《天下》周刊一版所载“两个‘牛仔’暗斗新塘”事件,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所任志宏博士评论说,在这一事件中,新塘国际牛仔纺织城和新塘镇政府双方都负有一定责任,但镇政府所负责任更大,他建议政府、新老两个牛仔城以及行业协会共同来寻求一个能使两个牛仔城共旺的解决方案。 任志宏昨天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该事件中,镇政府与老牛仔城(新塘国际牛仔纺织城
任志宏认为,镇政府无权向企业许下“新塘15年内不会出现第二个牛仔纺织专业市场”的承诺的。这项由不依法行政而许下的承诺必然无法遵守。 任志宏分析说,老牛仔城先期投入大量开发资金,其回报是建立在未来稳定的预期收益基础上的,而新牛仔城(新塘国际贸易中心)上马打破了这个预期,并直接享受了老牛仔城创业后经提升的级差地租。而老新牛仔城只能被迫获取行业的平均利润。 这一事件暴露的问题,就是政府的契约概念有待强化———不能因为做错事的是政府,就具有免责权利,或者前任做错了,后任就免责,即所谓“新官不理旧帐”。如果是那样,除了会使投资者面临无法预见的风险,还将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政府应勇于承担责任,就算是前任官员的错误,也不能让创业者独自负担损失,而应在政府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补偿。 任志宏建议,应该由政府、新老两个牛仔城以及牛仔纺织行业协会共同协调,寻求一种共赢方式。毕竟两个牛仔城都已经建了,两个企业的资金都投进去了,如果不协调“共旺”,双方竞相降租拖耗,最终只能是“共亡”,这应当是哪一方都不愿看到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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