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行业专题--传媒业 > 正文
 

新闻媒体应带头尊重人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 09:22 法制日报

  尚代贵 尹岩

  焦玫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2003年在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16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落马。法院查明,焦玫瑰在任职期间,索取和收受黑社会

  性质犯罪集团头目刘涌等人财物,现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就在这两天,焦玫瑰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不为别的,只因为她不满一家报纸说她系刘涌“姘头”,而遂以名誉权受到损毁为由,一纸诉状将该媒体告上法庭。

  尽管这场官司法院还在审理中,谁是谁非尚无定论。但笔者以为,事件本身确实值得我们警惕,因为近年来,在社会生活实际中,一些新闻媒体侵犯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不时可以看到一些诸如公安民警巧擒“恶魔”、“智斗罪犯”等文章;有些媒体记者为了激起人们对犯罪分子的憎恶之情,往往把一些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案子描写得非常生动具体;有些媒体在对司法监督进行报道的时候,往往失去应有的客观性,以“传媒审判”代替“法院审判”。

  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有些在于某些新闻工作者滥用权利,为朋友“两肋插刀”办“关系案”、“人情案”;有些在于有的新闻工作者片面听取一方当事人的意见,不采访另一方当事人,不作深入细致、全面、客观的调查就贸然“监督”;而更多地在于有些新闻媒体为了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对关键情节进行大肆渲染,添油加醋,不顾客观事实。

  而不管什么理由,所有这些行为,无疑都会妨害司法公正,影响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媒体的最大功能是报道、分析事实,而不是先入为主地置评。新闻媒体在案件审讯之前或审讯期间的夸张性、渲染性、失实性、导向性或某些其他形式的报道或评论,容易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给法官、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代理人产生一定影响,使得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利得不到保障。而群众的道德“正义”很容易被某些具有一定穿透力的文字煽动,从而对正常的司法活动造成干扰。因为我们知道,司法是维护公民个人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其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公开性、程序性、权威性等专有特性,不允许其它权力染指和越位行使。

  而且,法律一贯反对那种好人全好、坏人全坏的简单逻辑,主张对触犯法律的人给予应有的惩罚的同时尊重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利。一个人即使是罪犯,他们也有做人的权利和做人的尊严,他的部分权利除被依法剥夺或限制外,并不等于他丧失了所有的做人的权利和尊严,我们也必须维护其做人的应有的起码尊严。一些人在现实生活中,以一元化的理想的纯洁道德情感代替宽容的理性精神,孰不知这种盲目仇视罪恶的道德情绪中,往往撒进了专制的种子,缺乏尊重人权的理性精神。如果一个社会纵容对一部分大家认为是“坏人”的人草率处理,表面上看起来有可能是维护了“好人”的利益,但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隐含了对每一个公民的权利的威胁。

  法律不仅关心结果的善与恶,也同时注重过程的是与非。在一定的气候下,无视公民权、践踏公民权的“细菌”就会以意料不到的速度迅速生长,危及每一个人,“好人”、“坏人”,通通无法幸免。正如当年美国总统林肯先知般告诫其美国同胞的话“今天发生在美国黑奴身上的事,明天就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因为在一个空气受到污染的城市里,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传统的文化基因中一元化的高道德水平总是妄想去追求至善,而不能容忍眼前的小恶,而法治文明要求认真对待和保护违法者的人权。行笔至此,笔者认为,每一个新闻工作者都应牢记德沃金的那句名言,“认真地对待权利”,在新闻写作中尽量保持“零度情感”,注重保护和尊重人权;每一个媒体都应成为“认真对待权利”的表率。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媒体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