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安全减灾不可单向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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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0日 09:35 新京报 | ||||||||
11月5日《每日商报》报道,11月4日,在央视主办的“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评选活动中,杭州荣获中国城市整体大奖中从未有过的“应急反应表现奖”。这为中国城市防灾减灾的实践开了个好头。 城市是所有自然与人为灾害的巨大承载体,城市越现代化,其致灾易损性就越大,城市就显得异常脆弱。城市灾害几乎包含着灾害类型的全部,其灾害机理充满复杂的规律性
按照发达国家经验,一个国家城市的发展在人均GDP1000美元之后,便进入了城市发展的快车道。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21世纪城市的地位将更加重要。 但我国目前的城市发展中,却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事故与灾害的综合减灾之应急管理,已成为日益严峻的挑战。它们不仅挑战城市健康、公众安危,更会造成社会的失稳,从一定意义上特别反映着城市的文明与竞争力程度。今年8月末至9月的浙江台风及重庆大水灾,当地政府也启动了应急预案,但由于常态建设薄弱的积重难返,最终导致了预案的失效。 这说明城市安全减灾管理不可单向用力。 事实上,我国城市安全减灾管理存在不少错误理念:第一,以单项灾种的职能部门减灾应急管理为主,应急的原始手段和现代化手段同时并存。第二,管理模式属于原因型,很少考虑应急管理的超前预见、社会经济效益等。只是出现某种公共危机事件后,才成立具有初级联动方式的单项危机综合应急指挥部。第三,应急管理条块分割。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分工不明确,一旦突发某种事件,缺乏相互间的有效协调配合及综合应急管理,各单位灾害信息和减灾资源不能相互联动等。 从综合减灾管理上看,要实施有效城市综合安全管理,就必须注意:第一,确立“大公共安全”理念,打破传统对公共安全狭隘认识的限制,从综合减灾及城市总体上扩展公共安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二,建立与城市相配套的公共安全社会化网络,在政府公益安全减灾的同时,加大减灾社会产业化的步伐;第三,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在公共安全上的定位;第四,解决管理分散、各单一灾种部门缺少相关沟通及协调机制的问题。 为此,城市综合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应有如下对策:制定实用有效的多方案比选的综合应急预案,组建城市综合减灾决策管理常设机构———城市防灾中心;从优化减灾环节及系统入手,创造可协调的机制建设;加强城市应急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减灾立法及法律体系的研究;纵深开展城市综合减灾管理评估研究、实践与宣传。 □金磊(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副秘书长)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