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嫖娼是帮助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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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 14:33 法制晚报 | ||||||||
嫖娼在有些道貌岸然的人看来,俨然是“好人好事”了!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前院长陆德明日前主动给媒体发了书面声明,就“嫖娼事件”在声明中表示自己愿意承认错误,但指出当时是出于同情女方才犯错误,其原话为“当时对方无工作,不读书,生活困难。我犯错既是出于同情、帮助,又是出于道德上的迷失。”
嫖娼是在“同情、帮助”对方,这说法还真是新鲜。这话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前院长陆德明的嘴里冒出来,就更是让我震惊。“当时对方无工作,不读书,生活困难”,我们的学院前院长陆德明先生“同情、帮助”对方,“同情、帮助”的方式居然是把她给嫖了!这在陆先生看来,这错犯得还是挺“人性化”的。唉,简直就成“好人好事”了! 多么可笑的说辞!看到对方“无工作,不读书,生活困难”,陆先生身为学者,并位居高等学府的领导人,若果真是发了善心,大可直接资助这个沦落风尘的女子,或者借一笔钱给她,何苦要我“同情、帮助”你,你就得淋漓尽致地被我折磨和玩弄?嫖娼,从来就和“同情、帮助”不搭界,它是金钱和肉体之间赤裸裸的交换。一个官位显赫的学者“同情、帮助”生活困难的女子,还得以对方向自己出卖肉体为前提? 廖祖笙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