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改革需完善法规有序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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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0:21 中华工商时报 | ||||||||
□刘黄 专家建议,国有资产不流动,其“坐失”可能比流动的损失还大。决不能把国有产权转让等同于国有资产流失,对具体情况要做具体分析。既不能因出现问题而否定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取得的成效,放慢改革步伐,也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任其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经过多年努力,国企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有经济布局得到了完善,但同时,国企改革中深层次的矛盾问题也暴露出来。 近日,北京金融街商会和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将当前热点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流失作为其联合举办的第七届金融街论坛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与会学者和专家充分肯定了国企产权改革几年来的探索和成就,认为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有序流动,是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有利于优化企业和社会的资本结构,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有利于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增进企业和社会财富。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转让国有产权的活动明显增多,这对推动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容否认,在一些行业、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一个比较引人争议的做法是,作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一种形式,近来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实行了管理层收购或经营者持股的做法。与会者的看法是,作为企业改制和分配方式改革的探索,管理层收购或经营者持股对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主要包括:企业管理者自买自卖、自行定价;以国有资产作为融资担保,将收购风险和经营风险转嫁给金融机构和被收购企业;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等等。就此,与会的专家学者认为,管理层收购作为国有企业改制的一种形式,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和环 境,但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完善;国有资产价格还缺乏合理有效的发现和形成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收购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范;合理的融资渠道还很欠缺;管理层承担的收购风险与其享有的收益不对称;企业的内外监控机制还不健全……这些外部条件的欠缺,制约了管理层收购与经营者持股改革的有序推进。 纵观国有产权转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我国产权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产权交易监管不到位。会议讨论中专家们取得了以下的三点共识是: 第一,应肯定国有资产必须要流动,如果国有资产不流动,其“坐失?可能比流动的损失还大。决不能把国有产权转让等同于国有资产流失,对具体情况要做具体分析。 第二,要承认过去在国有产权交易中确有个别的暗箱操作,甚至非法交易,这种情况应严厉打击、坚决取缔。第三,国有产权转让、特别是价格的形成涉及多方面因素,判断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与会者指出,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方向、重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国有经济在不同产业、不同地区的数量和比重可以有所差别。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会有所减少,国有经济的素质将进一步提高,分布将更加合理。目前,国有产权制度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既不能因为出现的种种问题而否定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和取得的成效,放慢改革步伐,也不能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任其发展。专家建议,要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等多方面的推进,使国有产权制度改革在前进中不断规范,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