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经济时评 > 外企要不要建工会 > 正文
 

经济时评:沃尔玛逡巡十年 何以没能落户上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16:34 中华工商时报

  杨耕身/文

  沃尔玛欲进上海,逡巡了已近十年之久。有关这家全球最大零售商入沪的消息一直以来也令人关注。然而几年过去了,事实是人们仍没有在上海找到一家沃尔玛所属的商店。何以如此,众说纷坛,沪上有媒体指出,“最主要的原因是找不到合适的、足够大的店址”。

  然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全国总工会新近公布的《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却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答案:“上海因为沃尔玛拒建工会,没有让其在上海投资。”寥寥数字,让惯常于商业思维及市场分析的人士大跌了一回眼镜。

  工会是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组织。按照《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也就是说,组建工会,是一些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必须跨过的一道门槛,是在我国合法存在的前提。因此,上海市从法律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出发,将拒建工会的沃尔玛挡在门外,应属必然,据《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介绍:“沃尔玛目前在我国17个城市开办35家商场,没有一家商场建立工会组织。沃尔玛总部设在深圳,深圳市总工会主席亲自上门做工作,第一次会见谈建会问题被婉拒,第二次干脆拒绝接见,理由是‘沃尔玛在全球都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而根据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全国总工会日前的执法检查结果,部分跨国公司在我国的企业无视我国法律,公开抵制组建工会的现象,还很普通。

  也就是说,在许多地方,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必须组建工会这道门槛被轻易迈过了,或者说,我国相关的法律效力在一些地方几近于零。在这种情形下,上海以“沃尔玛拒建工会”为由不接受其投资,就显得难能可贵了。出于对我国法律制度的敬畏,出于对公民权益的诉求,我们为此感到庆幸,但更多的却是震惊与悲哀。因当我们赞赏于上海对职工权利的保护的同时,更看到一些地方政府重资本,轻劳动,忽视对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保障的事实。在这当中,更有的是明显的政策性违法。如《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透露,广东的“土政策”就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暂缓组建工会”。

  或许有人认为,上海这一国际大都会之地,使它有足够底气拒绝一些不肯遵从我国法律的跨国企业。但是,政府对法律的坚守与倡导,是一个法律社会应有的底线;公民权利的实现与保障,更是不需要有什么附加条件的。经济发达地区,需要敬畏并保障公民权利,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过程中,更需要敬畏并保障公民权利。

  当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问题以这种方式提出来时,我们应关注的是如何去审查这些企业在我国的合法性资格,更应关注的是,比照工会法之规定,出现在我们国土上的那么多违法企业何去何从的问题。为此,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部部长郭稳才建议,各地要抓住典型案例,依法予以突破和惩戒,从而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为工会组建工作排除障碍。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沃尔玛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Twins
友谊第一乱世佳人
维他小子
多吃水果海底世界
有声有色
夏日狂哗依依不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