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大街与运动式行政思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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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11:41 中华工商时报 | ||||||||
杨涛/文 为了争创省级卫生县城,河南确山县委、县政府日前出台一项新的措施,让县城所有机关干部上街扫地。 这一措施的确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令人颇感欣喜。在确山县城,前去采访的记者看
然而,报道还提到,该县一位读者向媒体反映,这几天他在县城机关办事时,总感觉到人员紧张,有些工作人员去了几趟都找不到。一打听,原来许多干部都被派到街上打扫卫生去了。 本该去干自己本职工作的机关干部们却丢下手头的工作扫大街来了,去机关办事的群众只好兴叹而归,这就让我们高兴的笑容不免有几分尴尬。清洁工作、扫大街一类任务是环卫部门的职责,公安、工商、财政等各部门自然有其分工,如果让他们专门腾出时间来扫大街,肯定要耽搁本职工作,这是一种不务正业的行为,会使行政效率降低,办事更加迟缓,最终是损害了全体纳税人的利益。 笔者并不否认提倡机关干部要在清洁卫生上起带头作用,比如要求机关干部要保持街面卫生,利用休息日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义务劳动,但这一切都不能以损害机关干部的本职工作和侵犯机关干部的权利为前提。有报道说,该县财政局100多名干部必须在每天早上6点之前准时上街干到7点钟,白天上班时间,财政局还必须抽出一名局领导和数名普通干部,不间断地对路段进行看管、保洁,一直值班到夜里10点钟。我们姑且不说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和监管是难以长久持续,一旦停下以后清洁卫生是很难再有保证,而且我们还要追问的是: 一、谁有权让这些机关干部干“杂活”,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有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授权或批准? 二、这些机关干部在干监管卫生清洁等“杂活”时,有没有卫生执法权,又是谁让他们置身于违法的尴尬境地呢? 这种让机关干部丢下手头工作去扫大街的滑稽现象的产生,反映了我们某些作为一地之长的官员头脑中根深蒂固的集权与运动式行政思维。他们认为,县委书记、县长、乡党委书记、乡长就是一个地方的父母官,在其治下的公民与行政干部都是其“子民”,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调动其治下部门和干部干任何事情,根本就没有职责分工的概念,更没有“限权”和“依法行政”的理念;他们追求效率和崇尚“兵团作战”、“运动式行政”,办一件事情,喜欢“举全县之力”、“举全乡之力”,出一时“政绩”,而不顾长远的效果;他们也不知程序为何物,不知道凡事要“三问”———问法律、问人大、问人民,不知“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规范官员的行为。 官员的集权与运动式行政思维最终是为官员的“政绩”和“形象工程”开路。确山县的机关干部为什么要去扫大街,原因是县委领导要争创省级卫生县城。然而,一个县的清洁卫生是一个县人民的事情,最终是为该县的百姓造福,而不是为了争创什么业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