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车辆险:我们又一次闻到霸王条款的味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1:0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程雯 11月1日起,中国人保开始启动新版车辆损失保险费率。车损险费率上调20%至30%,同时引入绝对免赔制度,免赔额为500元。在刚刚具备购车能力的普通老百姓眼里,保险公司单方面推出的这款规定实在显得霸道。
对于相当一部分谨慎行车的私家车主来说,每年的出险不过是一两次无伤大碍的“小剐小蹭”。如果500元以下的统统免赔,拱手送上保费的意义岂不大打折扣?一旦出险超出500元,保险公司将只赔付超额部分,这对拥有汽车的市民而言更不公平。保险公司借助所有车辆必须投保的行政性保护制度,在上调保费的同时单方面推出如此苛刻的条款,并强加给被动的车主,这算不算是“霸王条款”? “小事故出险率高”,这或许是推出“500元免赔”的堂皇借口。但是,如果说“500元免赔”就能提高行车安全,这倒是过于看低了广大消费者的觉悟水平。在我看来,没有人愿意不停地去“小剐小蹭”,因为没有人愿意和苛刻至极的保险公司多打一次交道。车辆违章记录与费率水平挂钩,无违章记录的车辆可以享受费率上的优惠,这是车辆保险的国际惯例,与什么“500元免赔”没有任何关系。一向自称要与国际接轨的保险公司,为什么这个时候又要大讲“中国特色”? 随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车主们在法律面前已经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不得不随时准备为整个社会进入文明舒适的现代生活付出代价。因为事故的增加,不得不“上调保费”;同样是因为事故的增加,不得不推出“500元免赔”。左也由你,右也由你,这不是“霸王”又是什么?! 车险改革的最终方向,应当是给中国百姓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实惠和便利。或许,我们的力量无力推倒“500元免赔”,也无力阻止其它保险公司跟风仿效,更无力阻止垄断联盟的形成。但是,总有一天,当中国的消费者真正拥有更多选择机会的时候,我们绝对不会忘记曾经被迫忍受的这种充满专横的“霸王”味道。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