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全国总工会攻坚 工会改革迫在眉睫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 12:36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宁平崔 奕芳?编辑:唐清建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的一次执法检查中发现,《工会法》在部分私营和外资企业中根本没有得到贯彻实施。名为《工会法执法调研情况汇总》的调研报告称:“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阻力大、组建率低,一些跨国公司和知名民营企业阻挠建会情况突出。”
“不管是什么‘资’,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要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 一时之间,关于在私营和外资企业中建立工会的问题引起了空前的关注。 缘起一次执法检查 在这次由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和全国总工会对辽宁、上海、浙江等1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中,发现包括沃尔玛、柯达、戴尔、三星、肯德基、麦当劳等诸多著名跨国公司在内的部分私营和外资企业中存在多年未建工会或工会组织严重不健全的问题,一些企业甚至无视《工会法》,公开抵制组建工会。 “柯达从来就没有反对和阻挠过员工成立工会的意愿和行动,我们尊重员工包括成立工会在内的所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柯达中国首席代表安凯彬对记者说,“根据《工会法》,成立工会要建立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因而,是否成立工会的决定权在于员工而不是公司。”他表示,柯达目前没有成立工会是因为没有员工提出这一要求,如果员工决定成立工会,柯达绝对尊重他们的决定,并会提供法律所规定的所有支持。 对于柯达列出的理由,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的王英反驳说,一些企业说员工不想建工会,事实上,如果企业主的态度是不支持,员工就往往会因为担心被“炒鱿鱼”而不敢提出建工会的要求。 名列全球500强企业首位的沃尔玛自然难逃指责。据称,深圳市总工会的人士曾数十次与沃尔玛中国的总部联系建工会的事宜,均未有成果;南京沃尔玛自开业以来,当地工会也曾6次上门提出建工会的要求但均遭拒绝。目前,沃尔玛已在我国的17个城市开办35家商场,雇佣了约1.9万名中国员工,但至今没有一家商场建立工会组织。 据称,沃尔玛拒绝建工会的理由是其在全球都没有组建工会的惯例,为坚持这一惯例,沃尔玛在过去的3年中曾遭到美国“国家劳动力关系委员会(NIRB)”28次投诉。对于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沃尔玛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们正在加紧对此事进行研究,有结果的话届时将会统一向外界发布。 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部副部长杨洪林表示,针对这些不建工会的“钉子户”,全国总工会可能采取以下措施:与当地政府和企业职工上下合作,对不建工会的企业情况建立名单档案;依法通过上级工会派员帮助企业组建工会;与劳动行政部门合作,对企业提出异议;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会缺位的尴尬 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中,成思危强调:“它(工会)既维护职工的权益,同时也促进企业的发展。”对于这一点,东莞兴昂国际有限公司的管理层可能会认真加以考虑。 今年3到4月间,这家拥有耐克、锐步等国际知名品牌客户的台资鞋企曾经经历了一波工人连环骚动。据知情人士向记者称,拥有3万多名工人的兴昂国际旗下有5家鞋厂,但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却先后有兴莱、兴鹏、兴雄、兴昂等4家工厂因为减薪而引发工人骚动,数千名工人卷入其中。在工人反应最为激烈的兴雄和兴昂两个工厂,都曾出现过上千名工人在厂内闹事,打砸机器和生活设施。 最近一件类似的事件发生在深圳。今年国庆期间,深圳一家港资电子厂的3000多名工人因对薪水不满,集体涌到厂前的道路上讨说法,造成交通要道瘫痪达4小时之久。 “如果有一个正常的薪酬集体谈判制度,这些恶性事件原本是可以避免的。而面对强大的资方,个人力量弱小的劳工需要依靠的是组织力量。”广州一家致力于维护劳工权益的民间组织(NGO)的负责人对此评论说,“从中也可以看到,成立劳工维权组织,通过理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仅对劳工有好处,对资方也是有好处的,否则就会是这种两败俱伤的结果。” 当然,大家都能够猜到,兴昂国际就没有这种工资谈判制度,也没有建立工会一类的劳工维权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的工会组织只有80.8万家,职工入会比例仅为32.7%。 工会的缺位不仅造成劳资关系紧张,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治系教授王金红看来,这也是当前普遍存在的招工难问题的一个根源。“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如果工人无法通过用手投票的方式(选举维权代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就会选择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这种意愿——走人。”工会的缺位,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让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平等地位。在美国商务部今年6月举行的就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听证会上,中国劳工权益保障问题就成了美国劳工组织指责中国,并判定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主要理由之一。 工会自身亟须调整 广东的一家NGO曾资助组织过一个“珠江三角洲工伤研究项目小组”。在过去的一年里,这个小组选取了珠三角6个城市的39家医院(含1家职业病防治医院)里的582名工伤患者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在遭遇工伤这种特殊困难的关头,只有53%的工伤患者表示得到过一些关心,而选择有来自工会关心的患者只占这53%中的1.9%。 “我们厂里的工会主席就是老板自己,想通过工会维权,没门儿。”东莞一家著名玩具厂的员工对记者说。在珠三角已经打了多年工的他曾进过不少厂。他表示,这种事情他看得多了。“老板自己不当也会找个自己的亲信来当。就算是直选出来的,因为经费要从老板那儿拨过来,自己也要在老板手下混饭吃,很难直得起腰来。” 更多的人则反映,很多时候,企业工会形同虚设。“就是填一张居委会发的表,连会都不用开,在办公室门口挂块牌子就算成立工会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这样形容他所在的工厂工会成立的过程。“完全的形式主义,听说附近几家厂的工会也是这样成立的。老板私底下说了,人家居委会有任务,这算是帮忙,也顺便搞好跟居委会的关系。” 其实,一些地方工会也有苦衷。成思危在他的文章中就对一些地方将贯彻执行《工会法》与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指出:“认为严格贯彻实施《工会法》会影响外商投资,影响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这是一种糊涂的认识。” 工会的缺位和职能异化,其他各种替代型的组织便开始出现。据记者了解,在珠三角地区,打工者自发组成的“同乡会”一类的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就具有维权的性质。此外,珠三角地区还存在着为数不少的、致力于关注劳工生活状况和维护劳工权益的NGO,较为典型的有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深圳南山区女职工服务中心等。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