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在上涨 调控须跟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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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 14:4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评论员 何方 最近有两个关于物价的数据看后让人心头一颤:今年1~9月份,全国能源、动力和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了13%,同期商品房价格也上涨了13%。这两个13%,涨幅不算小,必须引起重视。
今年以来,物价持续走高,特别是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涨幅较大,其中有合理的因素,如粮食价格摆脱了前几年的低价徘徊、其合理上涨有利于农民增收,国际油价的持续攀升,也必然带动国内燃料价格的上涨;但其中肯定也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我们要对不合理因素逐一进行分析,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进行必要的调控。 应说明一点,这里讲的加强对价格的调控,不是用行政手段直接去干预价格,硬性规定商品价格或价格涨落的幅度,而主要是通过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对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进行合理调节,从而达到平抑物价的目的。既要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让商品价格随行就市,又要正确履行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在调节供求关系中把握价格走向,这两者都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缺一不可,不能片面强调市场主体的重要性而忽视政府对市场调控的必要性。 拿商品房价格来说,影响其走向的因素很多,包括土地供应量、土地价格、建材价格、税费负担、购买需求、消费能力等,我们要对每个具体因素进行具体分析,找出其症结,对症下药。比如土地供应,政府既要严格控制规模,依法保护农民和拆迁户的利益,严格实行招标出让;又要在此前提下根据市场供求灵活调节,尽量做到供求平衡,合理控制地价进而促使房价回归理性。又如税费,尽量减轻税费负担也是降低企业成本、降低商品价格的一个环节。日前广州决定停收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举每年即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126.97万元,其中与住房价格相关的收费项目,就包括有建设用地批准书费、测绘证书工本费、建设工程招标书工本费、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证书费等六七项,这对平抑价格将产生积极作用。 调控好价格,是驾驭市场经济的一门艺术,也是提高执政能力的一个具体表现。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