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承诺解决问题的思维该改一改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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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 12: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评论员郭振清 其实,老百姓所真正关心的不是怎么说,而是怎么做;不是说得好不好,而是做得实不实。仅有口头上的承诺,而缺乏外部制度的制衡和约束,这种承诺注定是苍白无力的
目前,一些地方推行的干部廉政承诺制度遭到了群众的质疑和冷遇。10月26日的《人民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廉政承诺为何遭冷遇》的署名文章,其中提到这样一件事:近日,某市纪委、市监察局在自己的网站上,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起了多大作用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共有565人次参与,其中42.65%的人认为“没有作用”,另有95人次认为“作用不太明显”。 那么原因何在呢?文章分析认为:其一,既然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就要让社会来监督。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承诺人能不能实践诺言,到底做得如何,群众没法知道、无从检验。所以在百姓心目中,廉政承诺成了领导们的“自说自话”。其二,贪官纷纷落马的现实,降低了廉政承诺的可信度。从查处的那些贪官看,哪个不是台前大讲廉政,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人后却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其三,说明群众对一些廉政措施的认识更理性化了,对廉政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望。 承诺制究竟始于何时何地,我们今天已无从考证,但在我们的记忆中,首先似乎是从一些服务行业和窗口行业开始的,其初衷是为了改善服务质量,重塑良好形象。当时,针对这些行业多年以来所形成的“冷、硬、横、推”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劣质服务状态,服务承诺制度的推行极大地改变了这种状态,迅即赢得了公众的信赖和支持,有媒体甚至惊呼“承诺制是一剂猛药”。正是因为承诺制在服务行业和窗口行业所产生的轰动效应,在随后的若干年里,这一制度在其它行业得到了迅速的推广和普及,并逐步走入政府机关各个部门的日常工作中,成为这些行业和部门提高服务质量、改善自身形象、加强与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之一。 尤其是今年以来,先后有多个地方的党政领导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承诺的内容大致包括: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拒收钱财、严管身边的亲属与工作人员、严禁滥用权力、带头遵纪守法等。有学者指出,“这次承诺省份之普遍,承诺态度之恳切,承诺内容之具体,是以前所没有的”。 无疑,这些做法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它显示了一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良苦用心。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当初承诺制的推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背景,那就是工作制度、程序以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很不健全,甚至无法可依、无制度可循,承诺制的实施则有效填补了这一制度空白。而经过多年的法制建设,今天已经很少有哪个行业的工作“无法可依、无制度可循”了。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审视一些部门的廉政承诺条款时总有一种“画蛇添足”之感的原因所在———这些条款,不是来自法律法规,就是出自党纪、政纪,难道不承诺,就不该履行吗?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种动辄承诺的思维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演化成为一种工作的路数,一种工作的创新模式,似乎到了一种“要加强某项工作就离不开承诺”或者“不搞承诺就体现不出对事情的重视”的程度。比如为严明考场纪律,维护考试公平,就要求考生在考前须先签订一份“考试诚信承诺书”,以承诺自己绝不作弊。再比如,针对当今社会离婚率上升、婚姻家庭不稳定因素增多的状况,就组织新婚夫妻宣誓承诺永不离婚等等。正如新近有媒体发表评论所说的:“这段时间,‘廉政承诺书’忽然时兴起来,政府官员在签,派出所民警在签,工商税务也在签。” 其实,老百姓所真正关心的不是怎么说,而是怎么做;不是说得好不好,而是做得实不实。仅有口头上的承诺,而缺乏外部制度的制衡和约束,这种承诺注定是苍白无力的。一个人的自觉自律固然重要,但是,从社会的范围来讲,最终还要靠法律和制度。因此说,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背景下,仅仅依靠类似于承诺这种道德和自律层面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思维应当改一改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