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岛VS杭州上岛 谁来保护加盟商的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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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 16:10 《浙商》杂志 | |||||||||
“上岛事件”凸现了目前不断红火的加盟连锁业的某种隐忧。 文/雷全林 “上岛咖啡”本是醇香的:在上海开出了50余家分店,全国的加盟店更是近400家。然而,国家工商总局评审委员会7月对杭州两岸申请撤销“上岛及图”商标的申请作出裁定,
9月3日,上海上岛在海南向媒体首次出示手中掌握的相关证据,开始对商评委的3135号裁定书和杭州上岛创办人陈文敏作出了强力反击。此次将新闻发布会选择在海南,就是因为上岛咖啡进入内地的第一个落脚点就是海南。 在上海上岛与杭州上岛(已更名为“两岸”)这场剑拔弩张的咖啡市场争夺战背后,究竟埋藏着怎样的秘密怎样的悬念? 同出一脉 沪杭两岸相隔 上岛咖啡商标权属之争的双方其实同出一脉。1998年,“上岛”创始者台湾人陈文敏与现上海“上岛”董事长游昌胜等8位股东注册了“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陈任海南公司总经理,游任董事长。 2000年4月14日,海南上岛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登记,取得了“上岛”商标专用权。2000年12月,海南上岛八大股东以抓阄形式确定各人在国内的经营区域,并有权通过与海南上岛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获得"上岛"的使用权。陈文敏抓到的是浙江片(包括浙江、陕西、山西、安徽和内蒙古)。于是,2001年1月,陈文敏在杭州注册成立了杭州上岛咖啡有限公司,并与海南公司签订了商标授权协议。 2001年7月,海南公司撤销,以上海上岛作为公司总部,游昌胜成为"上岛"的法人代表,此后经商标局核准,该公司通过原海南上岛的受让,取得了“上岛文字及图形”的商标专用权。而彼时,陈文敏正在杭州专心经营上岛咖啡的连锁特许工作,已和上海上岛没有了任何瓜葛。正是这样彻底的分手,为日后的商标纠纷埋下了伏笔。 而在今年9月3日举行的海口新闻发布会上,“上海上岛”却向全国20余家新闻媒体宣称:杭州上岛出示的关键性证据———区域委托特许经营许可合同,通过海南省有关部门鉴定后,被证实是伪造的,目前杭州上岛已主动撤回这一证据。浙江两岸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卢伟业对此解释:“之所以撤回,是因为我们公司在经营相关业务和办理有关事宜时需要用到这一合同原件。” 实际上,依此类推,国内其他区域的上岛公司都将承受与杭州上岛同样的侵权罪名。但为什么就要和杭州上岛过不去?外界和上岛内部都有一种说法,这次商标纠纷其实是陈、游两位股东间矛盾的折射。 2003年2月,上海上岛首先发难,他们向杭州市工商局举报,以冒名生产咖啡豆为由告杭州上岛侵犯其商标权,后又认为浙江省内多家上岛咖啡店均属非法企业。杭州市工商局随即对杭州上岛采取查扣行动,并在同年7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以10万元罚款。 同年8月,上海上岛再度开火,向杭州市中级法院起诉,称杭州上岛“冒充商标所有权人,将该商标专用权授给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上海上岛诉杭州上岛案”经两次庭审,杭州中院在去年11月27日第二次庭审后,即休庭等待国家工商总局的裁定。 杭州上岛——离岛上岸 柳暗花明 去年12月,杭州上岛也将上海上岛告上法庭,他们称:上海“上岛”商标所有权的取得本身就不合法,不受我国商标法保护。因为“上岛”商标本身是图案,属于艺术品,其著作权属于台湾人陈文敏。而上海上岛在没有取得陈文敏先生的授权情况下,注册“上岛”咖啡商标,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而且,上海上岛直接侵犯了陈文敏的著作权。 显然,著作权案只是杭州上岛为扭转不利形势而进行反击的一种手段。 但不管原杭州上岛是否拥有“上岛” 商标所有人特许的使用权,它都不拥有该商标的所有权。因此,即使杭州上岛在商标之争中大获全胜,也只是为商标所有人陈文敏做了一套嫁衣裳。 杭州上岛便以"另辟山头"的方式给纠纷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离岛(上岛)上岸(两岸)。 2002年8月,杭州上岛位于文辉路的晶辉店和南山路的南山店悄然变脸,打出了“两岸咖啡”的招牌。这一举措,当时被绝大部分人看作是其心虚理亏的表现。但目前看来,却是未雨绸缪! 除了不愿为他人做嫁衣裳之外,还有一个极重要的原因,就是杭州上岛想做大。因此,杭州上岛在2002年作出部署,将杭州上岛全面改成“两岸咖啡”,创立一个完全属于自己、没有任何地域限制、不会造成任何纠纷的 "华人第一品牌"。去年8月晶辉店和南山店的变脸,只是今年全面铺开“两岸”品牌的伏笔和基础。 卢伟业说,收回标识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们会就此事“收掉最后的尾巴”。他还表示,即使收回全部的上岛商标,他们也不会考虑重新启用了,因为“‘两岸’是‘上岛’的一个提升品牌,没必要再走回老路”。卢伟业表示,他们还将立即向上海市二中院起诉上海上岛偷注、抢注“上岛”商标,同时要求工商部门取缔对方所有的上岛咖啡店。 上海上岛——赴京上诉 言败太难 目前上海上岛已经在规定的30天上诉期限中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并聘请了律师。目前一中院已经受理了此案,这就表示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定之前,上海上岛商标撤消一事并无定论。 浙江威盾商标事务所所长历钟辉指出:“按照我的理解,从现在开始,所有上岛的加盟商当然也包括杭州市场的加盟商,都不能再使用上岛的徽形图案作为商标标识。否则,现在拥有该标识著作权的一方(指浙江两岸)一旦提起诉讼,这些加盟商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上海上岛有权授权上岛商标,但仅限于文字。” 历钟辉还指出: “上海上岛明知‘上岛(及图)’的商标注册存在被撤销的可能,却仍然隐瞒真相,向加盟商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将不明真相的加盟商推到一个侵犯他人著作权并将遭到起诉的困境中,难逃商业欺诈之嫌。” 上海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的陈峥律师称,通常此类起诉国家工商总局的案件,胜诉率大约只有30%。而记者还注意到上海市二中院在驳回杭州上岛诉讼请求的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便本院判决生效,如两‘上岛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或其中之一经法定程序最终被撤销,导致上海上岛公司丧失相应的商标专用权,两原告可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另行主张权利。”看来,这场上岛纠纷究竟会出现何种结局,到目前为止还尚难判断。 谁来保护加盟商的利益? 事实上,杭州上岛和上海上岛此次纷争的焦点在于浙江省内100多家上岛咖啡连锁店的加盟费。上海上岛的律师陆汉明认为,如果杭州的上岛公司缴纳12万元的商标费,我们就给予他上岛商标3年的使用权,以后每年收两万元。照此说法,如果上海上岛最终获胜,那么仅浙江的100多家上岛加盟店的加盟费就可赚1200万元。这笔不小的加盟费,最终成为了双方利益的冲突点。 更令人不解的是,上海上岛在商标权属未定(现已被撤销)的情况下,仍然在大规模发展加盟店,并收取每家每年两万元的"商标使用费"。据上岛咖啡的一位杭州加盟商透露,仅6月份,杭州就有六七家加盟商签约上海上岛。”一位投资者说:“我们交了20万元的3年的加盟费,商标说注销就注销,谁来保障我们的利益?” 上岛事件也凸现了目前不断红火的加盟连锁业的某种隐忧。由于不少连锁品牌都是在国外或境外注册的(比如星巴克、真锅等),进入中国内地后,可能会与内地的商标注册认证体系发生冲突。目前,国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模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厂家直接特许给终端加盟商,一种是厂家先授权给中间商,再由中间方特许发展终端加盟商。所以,有意从事特许经营的商家,必须注意理清楚其中几层基本关系,并注重其中的每一个细节。当特许总部涉及产权交易、商标转让等时候,往往是事故高发的时段,特许中间商尤其要注意用合同来保护自己。一旦发生此类意外情况,加盟商可以依照与特许商签订的合同条款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或者根据民事法律公平的原则,要求退回加盟费及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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