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者交税就不“爽”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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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 11:38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一言 10月26日的南方都市报A12版,记者在一篇足球彩票开奖的消息中写道:“不过中二等奖的彩民就感觉不太爽了,单注奖金10001元,刚好过广东体彩奖金打税线,要交20%即约2000元的税,还不如中1万元来得实惠。”
本来,买彩买中一定的奖金额就要向国家交税,是有明文规定的。从公民意识来说,社会提倡的风气是纳税光荣。即使是自己合法辛苦的劳动所得,个人也有交纳有关税项的义务。买彩中奖按国家规定交税,又何乐而不为呢?记者为什么要说交应该交的税“就感觉不太爽”呢? 问题还在于,在消息中记者并没有提供具体的中奖者感觉不爽的实例。有理由相信“感觉不爽”完全是记者的臆断。也许,大多中万元以上大奖的幸运儿们的感受是既有中奖的喜悦,又有为国家纳税的光荣,还是不要轻言别人“不爽”的好。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